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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乐山公租房需要这些材料和程序

发布时间:2014-05-28 来源:三江都市报 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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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目前,在乐山市本级4个公租房项目中,仅有龙祥阁和王河公租两个项目在进行申请和配租。据市中区住建局统计,截至目前,申请龙祥阁公租房的户数共计320户;申请王河公租房的户数有466户,如果你符合条件,如果你还未申请,请抓紧时间快快申请。
 
那么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要哪些申请材料和程序呢?为此,记者咨询了乐山市住保局相关负责人。
 
据介绍,乐山市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申请、审核、公示、登记程序,具体为:
 
1、申请人持书面申请报告、身份证、户口簿、住房情况证明、收入证明、就业证明、学业证明、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向户籍(工作)所在的社区(村、组)提出申请,并填报《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登记表》;
 
2、社区(村、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初审,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相应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3、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中区住房和建设局;
 
4、市中区住房和建设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就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5、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由市中区住房和建设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申请人,由市中区住房和建设局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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