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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年终决算停办公积金提取业务的 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3 来源:乐山公积金 发布者: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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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各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决算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全面,从2017年12月26日至12月29日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期间,对公缴存业务、公积金贷款申请正常受理。

为维护缴存人权益,请各缴存单位在务必在本月25号以前将今年尚未缴存的公积金全额汇缴到我中心的专户内;有挂帐未摊销的缴存单位协理员(经办人),请于本月28号以前及时将职工变更情况及相关业务资料送我中心归集科(区市县送当地公积金管理部),以便将挂帐未摊销的款项及时计入职工的个人账户。

2018年元旦节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因停办业务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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