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彭国英 李智)进入6月份以来,峨边交警大队连续查获两起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
6月10日,眉山市某物流有限公司一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当该车行至峨边境内县道149县51KM处,在接受检查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检查,该公司从事危化品公路运输的押运人员未经考核合格、没有取得上岗资格证,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6月29日晚10时40分许,一辆乐山某物流有限公司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满载10吨黄磷由驾驶员王某驾驶,从金口河到峨眉山市。当该车行至省道306线峨边境内93K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查,该公司未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证、擅自运输危化品。该物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峨边交警大队立即对两家物流公司负责人及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分别给予两家物流公司各2万元处罚,并安排警车开道将车上货物押运回源头,以免发生次生事故。通过民警耐心细致的讲解,两公司负责人和驾驶员从中了解到其行为的严重性,保证以后严格遵守国家公路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
峨眉山188万元
乐山24万元
乐山30万元
乐山45万元
乐山53万元
乐山2200万元
乐山155万元
峨眉山54万元
乐山53万元
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