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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住建局答疑:修建农村自建房需要哪些手续?

发布时间:2012-10-26 来源: 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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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三国无双”:因家中的房屋是70年代修的土墙,已经出现多处危险,想拆除后新建房屋,我们家的房屋是在乡镇上的,请问相关部门农村自建房需要哪些手续,程序是怎么样的?修建自建房是否需要我们自己去找测绘公司来绘图?

    乐山市住建局回复:乡镇居民如果想要修建自建房,可以准备好申请说明、常驻人口登记表、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当地乡镇政府申报,由乡镇政府派负责人到现场实地踩点,具体查看周围环境是否符合自建房修建条件,然后乡镇政府根据查看情况,将申报资料交到市住建局,住建局核实资料内容上报市政府,等批复后将信息反馈到乡镇政府,居民则可以根据反馈情况开工进行修建。

    另外,如果原本房屋年代久远,居民可以申请评定是否属于C、D级危房,政府将给予相应资金补助。

    关于自建房的修建设计,市政府有一个设计图标准,居民可以按照此标准修建,也可以请经过相关部门认证的测绘公司来设计。(来源:三江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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