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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务》热线走进乐山 解答市民住房租房疑问

发布时间:2013-03-27 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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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众朋友,本周是乐山市政府的领导同志值守《阳光政务》节目热线,如果您有相关的政策需要咨询或是有问题需要反映,欢迎广大听众朋友通过《阳光政务》设在乐山的热线电话:0833—2101028参与到节目的交流中。”昨(26)日上午,《阳光政务》节目将直播间搬到了乐山。乐山市政府副市长袁晓松带领乐山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保局等部门负责人在直播间和全川听众进行了互动交流。
  
      《阳光政务》是由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省广电局主办,省纠风办和四川广播电视台共同承办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这期节目的主要话题是围绕乐山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互动交流。

  由于保障性住房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参与这次节目互动的观众也是非常积极,在短短50分钟的节目中,一共接听了11个互动电话,主要涉及保障性住房申请政策法规咨询、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等方面,同时这11个电话中还包括一个投诉电话。

  “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各个部门接下来要一件一件全部落实,能够立即解决的要立即解决,需要时间的也要一边抓紧时间解决,一边向群众说明原因。”袁晓松表示,同时各个部门还要在针对问题解决问题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更好地为老百姓服好务。

  精彩对话点击

  徐家土扁社区居民江先生:我家里5口人,一直无房,租住在市教育局宿舍,咨询市中区申请购买限价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乐山市住建局:1、具有乐山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其中至少1人取得本地区常住户口满3年以上。非市中区城镇户籍的,申请人必须在市中区辖区内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

  3、申请人家庭成员应为同一户口并在一起居住,且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的人员。离婚未满2年(含2年)的,原则上不得申购限价商品住房。

  若你符合以上条件,请到我们销售中心(通江路岷河中街399号博爱医院旁)申请受理,也可拨打咨询电话0833-2606088。

  河南开封农民工张先生:我在乐山工作2年多了,3口之家,目前租房住,能否租住公租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乐山市住建局:根据《乐山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规定,在市中区辖区范围内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含2年),并且收入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可以申请公租房。

  大田廉租房住户钟先生:现在住在大田廉租住房6楼,与80多岁母亲共同居住,我母亲双目失明,身体状况不好,上下楼不方便,想申请换楼层。

  乐山市住建局:你这个问题,我们下来后经调查核实后,若情况属实,可按程序申请报批,我们将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予以调换。

  斑竹印象小区住户夏女士:我春节前入住斑竹印象,咨询什么时间办理房产证?

  乐山市住建局:只要资料齐备,应该很快就能办理下来,该小区我们已经办理了100多本房产证。(来源:三江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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