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经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常定〔2014〕34号文批准为应急工程,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以固定价随机抽取方式确定项目施工单位(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抽签项目业主:乐山市金口河区国土资源局;
项目名称:芦山地震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重大工程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乐山市金口河区;
实施时间:2014年4月;
工程规模:地质灾害重大工程治理项目6个合同标段,总规模:16606575.36元(详见附件);
建设资金:灾后重建专项资金。
二、相关要求
(一)申请参与抽取的单位必须是四川省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承担单位储备库中的备选单位;
(二)以预算投资价参与抽签,最终工程发包价按财评价下浮8%;
(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与现场抽签;
(四)保证工程质量、工期(2014年5月底完成主体工程)、不得转包分包工程等事项;
(五)在公告规定的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以前自行安排衔接了解工程概况和投资规模。
三、申请及审查
(一)申请时间:现场填写提交申请书,时间为北京时间2014年4月21日13时至14: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为2014年4月21日14:00至15:00;
2.审查内容:与省国土资源厅公布的储备单位名称一致的工商营业执照;派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相关资格证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抽签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注:抽签申请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按2个标段缴纳抽签保证金捌拾万元(每个合同标段交保证金肆拾万元整),抽中的单位抽签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抽中的单位抽签保证金在抽签后的7个工作日内退回。
户名:乐山市金口河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户银行:工行乐山市金口河支行,账号:2306392309026402951]。提供的复印件均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签到和审查地点: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2楼会议室(金口河区和平路143号)。
四、中选人确定方式
(一)抽取时间为北京时间2014年4月21日15时开始;(二)抽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照《抽取规则》(申请时仔细阅读)在公证人员监督下现场抽取,现场宣布;
(三)中选后,当天签订合同,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抽签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乐山市金口河区国土资源局;
地址:金口河区和平路143号;
邮编:614700;
联系人:易先容;电话:0833-2716906。
特此公告
乐山市金口河区国土资源局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