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七个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乐山日报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五发改【2013】31-35号、111号、115号文批准招标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市五通桥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投资人自筹资金,投资人为四川德贝奥环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现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在项目业主的监督下由投资人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四川德贝奥环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五通桥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总污水日处理能力预计1.45万吨,其中桥沟镇0.12万吨、金山镇0.07万吨、金粟镇0.15万吨、牛华镇0.5万吨、冠英镇0.5万吨、石麟镇0.05万吨、西坝镇0.06万吨。牛华镇、冠英镇、桥沟镇、金粟镇采用地下式污水处理方式,金山镇、石麟镇、西坝镇采用地上式污水处理方式,预算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污水管网9500万元、污水处理厂4500万元),具体处理规模和处理方式投标人须结合项目现场及周边业态具体情况进行初步设计,以最终设计评审为准。
2.3计划工期:设计周期2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设计和后期服务等。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设计费用根据整个项目工程概算约1.26亿元(其中管网8100万元、污水处理厂4500万元)计算经五通桥区财政局评审出总设计费控制价为297.6万元:第一标段为牛华、冠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计费控制价为102.8万元;第二标段为金山、西坝、桥沟、金粟、石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计费控制价为194.8万元;每位投标人可以同时就两个标段投标,但只能就一个标段中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给排水工程)或者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近3年(2010年~2012年)已完成2个以上类似规模和要求的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4年4月11日至2014年4月15日【报名时间为5日】,每日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乐山市五通桥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146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月22日9:30,地点为乐山市五通桥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7楼会议室(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146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项目开标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日报》、《乐山日报》、五通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同时发布,媒体发布费用和项目开标评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以实际金额为准)。
7、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德贝奥环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二楼207室(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146号)
联系人:李先生(城投公司)卫先生(德贝奥公司)电话:0833-3302121 18781347787
四川德贝奥环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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