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犍国土告字[2015]1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经犍为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将在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二楼公开出让下列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建设要求:
地块一
地块位置:犍为县孝姑镇三街(XGZ14-1号)
土地面积:1567.68㎡(合2.35亩)
土地用途:商业、住宅
使用年期:商业40年、住宅70年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其中商业比例不大于15%)
建筑密度:不大于30%
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1.8
绿地率:不小于30%
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30%
起叫价(万元):130
竞买保证金(万元):90
出让方式:拍卖
报名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09:00起至2015年7月21日17:00前
交易时间:2015年7月22日10:00
地块二
地块位置:犍为县清溪镇南岸村1组(QXZ-15-1号)
土地面积:33333.00㎡(合50亩)
土地用途:服务业(仓储物流)
使用年期:50年
用地性质: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建筑密度:不大于45%
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2.0
绿地率:不小于25%
建筑控制高度:总高度不大于21米
起始价(万元):1350
竞买保证金(万元):800
出让方式:挂牌
报名起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9:00起至2015年7月27日17:00止
交易时间:2015年7月15日9:00起至2015年7月29日10:00止
地块三
地块位置:犍为县清溪镇三山村5、6、7组(QX-15-3号)
土地面积:25529.00㎡(合38.29亩)
土地用途:商服用地
使用年期:40年
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建筑密度:小于25%
容积率:小于0.8
绿地率:大于30%
建筑控制高度: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
起叫价(万元):2260
竞买保证金(万元):700
出让方式:挂牌
报名起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9:00起至2015年7月27日17:00止
交易时间:2015年7月15日9:00起至2015年7月29日10:00止
二、本次出让采用增价方式,自由竞价,价高者得;其中2015-拍-4号地块采用有底价出让,2015-挂-14、15号地块采用无底价出让。
三、凡有意竞买者请于报名截止前,到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二楼交易市场咨询、索取拍卖(挂牌)文件;交易中心可组织意向竞买人对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拍卖(挂牌)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五、竞买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缴入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账户(详见拍卖(挂牌)文件),并于报名截止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以到账为准)及拍卖(挂牌)文件。
规定的相关资料到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三楼报名处办理报名手续。本次报名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六、上述出让宗地的交易服务费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收取。
七、竞得人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犍为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2015-拍-4号地块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土地成交价款。
2015-挂-14、15号地块的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土地成交价款的50%,余款在首期付款后3个月内付清。
九、在2015年10月30日前,出让人按2015-拍-4号地块出让时现状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地块内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由出让人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出让人承担。
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6个月内,出让人按2015-挂-14、15号地块出让时现状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地块内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的拆除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十、出让人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后一年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十一、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挂牌)文件,拍卖(挂牌)文件可在四川乐山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下载。相关信息查询可登陆以下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乐山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四川乐山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
十二、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二楼
联系人:杨女士、刘先生、苏先生
联系电话:0833—2443919、0833—2442919、0833—2106525
犍为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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