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5年11月27日上午10:00在乐山市市中区富丽华大酒店一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位于乐山市市中区滨江路南段18号1层2号营业用房,建筑面积共计150.31平方米,拍卖参考价:156.96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从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将采用四川省拍卖行业网络同步拍卖信息系统进行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
凡欲购买者请于2015年11月26日下午3:00前持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到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473号三楼本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交至(户名:乐山市中区人民法院 开户行:农行乐山天星路花园分处理 账号:22363801040001861)。详情见本公司《竞买须知》。也可登陆“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了解。
咨询电话:0833—2403878 18111464006 13981316011
四川乐山嘉昊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2日
乐山45万元
待定
乐山30万元
待定
峨眉山188万元
乐山788万元
峨眉山55万元
乐山40万元
乐山49万元
峨眉山1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