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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板!乐山将投资860亿元打造四川综合交通次枢纽

发布时间:2016-05-20 来源:乐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者:南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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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委  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交通建设的决定

各区、市、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一航两环三铁四快速五高速”为重点的交通项目,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成四川综合交通次枢纽,作出如下决定。

一、把握总体要求

1.凝聚共识。交通建设是一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工程,对充分发挥乐山作为成都平原经济区重要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打赢小凉山和乌蒙山区脱贫攻坚战、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当前,我市交通仍然存在市域南北交通发展不平衡、对外大通道不完善、区域交通与城市交通不协调、彝区山区交通发展滞后等问题,需要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大力度实施交通建设大会战。全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精准扶贫战略等发展机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奋力夺取交通建设大会战的决定性胜利。

2.总体目标。全市在“十三五”期间规划实施以“一航两环三铁四快速五高速”为重点的交通项目,加快推进成贵高铁、犍为航电枢纽、乐山绕城高速、井沙城市联网快速干道等13个续建项目,新开工成昆铁路峨米段、老木孔航电枢纽、仁沐新井沐马段、五犍沐联网快速干道等26个项目,储备雅乐铁路、板桥枢纽、金会高速等7个项目,至“十三五”期末,建成成贵铁路、仁沐新高速、峨汉高速、犍为航电枢纽等35个重大项目,完成交通建设投资860亿元。

在“十三五”前三年,即2016—2018年,实施三年交通大会战。续建项目13个、新开工项目21个、储备项目6个,其中建成项目20个,完成交通投资600亿元,占“十三五”总投资的70%。

到2020年,全面融入全国公、铁、水运网络,建成乐北城市群半小时交通圈和市域县城一小时交通圈,基本实现县县通高速,乡乡通油路、通客运班车,村村通硬化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运班车,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四川综合交通次枢纽。

二、攻坚重大项目

3.枢纽项目。实施以“一航两环三铁四快速五高速”为重点的重大交通项目。一航:加快推进岷江高等级航道建设,建成犍为航电枢纽,加快老木孔、东风岩、龙溪口航电枢纽、乐山港建设和岷江下段航道整治。两环:建成市域旅游公路大环线,实现乐山大佛、峨眉山、黑竹沟、大风顶等八大景区互联互通,拓展国际旅游目的地发展新空间;建成乐山中心城区物流过境环线,实现区域交通和城市交通综合协调发展。三铁:建成成贵铁路、成昆铁路复线及连乐铁路,充分发挥铁路运输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四快速:建成井沙、峨夹、眉乐、五犍沐城市联网快速干道,支撑乐北城市群和岷江经济带快速发展。五高速:建成乐山绕城高速东半环、加快建设西半环,建成成乐高速扩容项目,基本建成仁沐新、峨汉高速,加快建设乐西高速。

4.地方重点交通项目。建成峨眉山景区环线、黑竹沟景区环线、黑(竹沟)建(和)旅游公路、峨美旅游公路、马美路等项目。

5.民生项目。农村公路:全市“十三五”期间新(改)建县乡公路1700公里,通村公路5100公里;攻坚小凉山、乌蒙山片区“三县一区”农村公路,完成投资37亿元。场站建设:新(改)建客运站73个,实现每个县(市、区)建有1个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县级汽车客运站。渡改桥项目:新建22座渡改桥,全面取消46座江河渡口。

三、完善现代运输服务体系

6.优先发展城乡公共交通。修订完善出台《乐山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完善公交线网规划,推进公交首末场站建设,提升公交智能运行水平,完成城市交通公众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例。建立公交价格调整机制和补贴机制。推进交通运输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范发展网约租车等服务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出租车行业,满足公众差异化服务需求。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编制工作,适时推进项目实施。

7.大力发展旅游交通。统筹规划全市旅游景区公路,实施景区交通畅通工程,方便游客便捷、安全进出景区景点。编制旅游大环线公路服务区建设规划,实施一批重点项目,为旅游班车、自驾车提供服务保障。建立旅游景区运力保障机制,规范景区内客运市场管理,建设旅游景区平安交通。

8.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推进物流园区、集散地建设,支持夹江建成乐山中心城区物流配送基地。完成四川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乐山分平台等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推广铁路、公路、水路多式联运,支持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集装箱运输等运输方式,降低物流运营成本,支持乐山产品走出去。

四、明确市县共建共管责任

9.加大市级统筹指导力度。市本级负责统筹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规划及专项规划,组织开展枢纽类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推进铁路、岷江航电、高速公路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负责全市国省干线新建项目建设,承担项目建安费;统筹指导国省干线路面改造、大中修项目建设。指导全市农村公路、渡改桥、车站码头、养护管理设施等项目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

10.强化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十三五”期间,县级政府在交通方面承担以下责任:

——铁路、岷江航电、高速公路。按属地原则负责项目征地拆迁、交通管制、地材保障、地方协调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已确定的出资政策承担配套资金出资任务。

——国省干线公路。按属地原则负责项目征地拆迁、交通管制、地材保障、地方协调等工作。负责国省干线路面改造、大中修项目建设,承担国省干线新建项目征地拆迁费用。

——其他交通项目。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渡改桥、车站码头及养护管理设施等项目建设和质量监督,国、省、县、乡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公路双超治理、小修保洁日常养护等工作。

五、拓宽投融资渠道

11.加大财政性资金保障力度。市本级财政设立50亿元以上的交通发展投资基金。2016年新增安排交通建设专项资金3亿元,以后年度随财力增长逐步增加。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融资,主要用于交通建设项目。市国资公司组织发行的企业债和中期票据融资,重点支持交通建设项目。各县(市、区)要提高交通预算支出比例,建立县级财政交通建设专项资金,鼓励与金融机构合作设立交通发展投资基金。

12.全力争取交通专项补助资金和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基金。依据国家、省级交通规划,生成重大交通项目进入国家和省级项目库,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以获得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

13.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交通项目建设。创新融资方式,充分运用PPP、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多渠道引入社会资金参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铁路、水运、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等枢纽项目可采取“BOT+政府补助”“BOT+政府股权合作”等方式,逐步形成PPP运作制度体系。农村公路项目可依据交通运输部与农发行《关于充分发挥农业开发性金融作用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推进市本级和县级政府与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合作,融资解决建设资金缺口。

14.增强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投融资能力。支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交投公司)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履行政府交通项目投资、建设、管理职能。市国资委负责通过注入优质资产,使市交投公司资产规模逐年增加,2018年达到200亿元,2020年达到300亿元,切实提升投融资能力。市交投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建设的公路两侧服务区〔含加油(气)站、客货运输站场等服务设施〕,由市政府授权其开发建设,用地纳入交通项目一并征收。

六、强化组织保障

15.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交通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建立市领导挂联重大交通项目制度,加大协调力度,加快项目顺利实施。市级相关部门牵头负责交通项目涉及本部门的审批、协调工作。

16.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发改、财政、审计、国资、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交通项目招标、政府采购、工程质量、资金筹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全过程跟踪管理项目资金,确保筹资方案落实和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17.强化目标考核。将年度交通建设任务纳入对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影响重大项目推进,未按时完成本地本部门承担任务的严格问责。

18.细化实施办法。本决定贯彻实施过程中,市交委可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配套实施办法,报市政府审定后下发执行。

本决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012年5月9日印发的《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大交通建设的决定》(乐委发〔2012〕8号)同时废止。

中共乐山市委 乐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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