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批市中心城区青江片区控规QJ(A)-03号地块规划调整的请示》(乐市自然资〔2020〕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后的乐山市中心城区青江片区控规QJ(A)-03号地块图则。
二、同意将QJ(A)-03号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和商业用地,地块控制指标根据用地性质作同步调整。
三、请你局按批准图则确定的规划条件审查、审批项目方案、完善用地手续,在下一步片区控规维护中予以反映。
乐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6日
乐山788万元
峨眉山188万元
乐山155万元
乐山53万元
乐山68万元
乐山65万元
乐山240万元
峨眉山35万元
乐山88.6万元
乐山7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