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乐山楼市/正文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12-09 来源: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者:yue
 
评论

为进一步明确新冠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各级部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住建系统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协调各单位各科室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

(二)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住建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设备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适时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指挥疫情防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局行政班子成员担任,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和质量安全和环保监管科,具体负责疫情防控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艳炬调研员和何流总工程师担任。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依职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疾控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对重大疫情工作措施;指导、协调系统各单位开展在建工地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属地疾控机构的要求和标准,配合属地政府开展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督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在建工地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属地政府和疾控机构做好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负责做好应急值守和疫情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完成小组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部门职责

1.质量安全和环保监管科、建筑业管理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职责

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开展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指导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做好巡查管控。

(1)在疫情警报解除前,指导和督促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需复工的,须严格按照我局文件通知要求落实防控应急预案、人员排查、防疫物资储备、消毒清洁、安全检查、疫情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工作。

(2)督促各施工项目对疫情发生以来建筑工地人员的摸排,统计出人员流动信息,特别是在本地、回乡及年后即将返工的疫情地区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劝导其及家人减少人员流动。

(3)严格管控人员出入项目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要求各施工项目建立人员进出档案制度,切实保障值守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及时掌握建筑工人的动态信息,做好排查和登记,关注健康状况,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及时报告、妥善处置。要对疫区返回人员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各项措施。

(4)开展项目工地消毒防疫。要求各施工项目按照防疫要求,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及时清除工地和宿舍区域的卫生死角,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以及除“四害”工作,做到无垃圾成堆、无污水横流、无杂物乱堆放,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5)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要求各项目工地均设专项宣传栏,提高防护意识。引导建筑工人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

(6)认真制订“新冠肺炎”防治责任制,使防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督促指导各施工企业及在建项目按照建筑行业疫情排查情况登记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发现有感染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查,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确认无传染风险再开工。

2.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职责

严格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和标准,指导各房地产开工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做好巡查管控;配合属地政府做好物业服务范围内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小区防控工作

(1)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加强对销售现场开放前防疫准备工作的指导,对申请复工复产的企业(机构)进行核查。对达到对外经营条件的企业(机构),加强日常检查和巡查。

(2)加强物业服务区域防控信息宣传。督促各物业企业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小区宣传栏、电子屏、楼宇电视、业主微信群、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业主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3)强化物业服务企业防控手段。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电梯按键、门把手、门禁开关等高频次接触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气流通。物业从业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接触生活垃圾的清洁人员应戴橡胶手套等,以身示范做好疫病防范工作。

3.局办公室、机关党委职责

统筹局防疫物资的筹备、分配,督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做好有关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

4.局属其它科室、单位职责

按照科室和单位具体职责并配合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

5.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职责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做好本辖区在建工地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

(1)编制本辖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落实本辖区内在建工地和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责任。

(3)做好应急值守并按要求统计上报相关信息。

6.其它单位职责

(1)建设单位职责

对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承担主体责任;落实项目专职防控人员,负责日常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第三方进场检测(监测)机构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并对项目人员、防疫物资准备、防疫方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2)施工企业职责

具体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负责项目复工前的全面排查、复工准备和复工后疫情日常防控工作,并核实施工人员情况、制定防疫方案、后勤保障方案。

(3)监理单位职责

协助建设单位督促施工企业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项目监理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防控工作重点

(一)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内部疫情防控按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乐机管发〔2020〕3号)要求,抓好每日体温测量、办公场所清洁消毒、用餐管理、会议活动管理等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

(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建筑工地防控指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复工前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人员排查、防疫物资储备、消毒清洁、安全检查、疫情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工作,符合防控要求方可复工;复工后抓好封闭管理、每日信息报送、日常监测、自身防护、人员就餐、防疫物资保障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做好节后复产复工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指南>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抓好人员排查、清洁消毒、小区出入口管理、日常防护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五、发现疫情处置

(一)检查发现体温大于等于37.2℃的人员,要及时送至隔离观察区进一步观察,在隔离观察区休息10分钟后,若体温仍大于等于37.2℃,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及时送至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

(二)发现疑似症状或异常情况的(人员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症状),须第一时间做好现场隔离措施并报告局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街道社区。

(三)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建筑工地应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物业小区应立即做好小区隔离措施,配合疾病控制部门对相关人员和场所进行处理并及时向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街道社区报告,同时协助疾病控制部门开展相关密切接触人员的调查处置工作。

(四)发生疫情采取停工封锁场地的项目或采取隔离措施的物业小区须经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或解除隔离措施。

(五)疫情发生期间若出现群体性事件除报告属地主管部门和街道社区外还应及时联系公安部门处置。

六、值班值守与信息报送

疫情未解除期间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各企业要落实负责人值班,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各责任单位应做好每日疫情信息登记、收集并及时报送相关单位。

七、应急响应的启动与解除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自动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职责。

响应措施的终止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省市各级防疫领导指挥机构正式发文解除响应为准。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事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疫情防控摆在当前工作的最重要位置,决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

(二)强化联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与当地卫生健康、公安、社区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监督指导各相关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留防控死角。

(三)认真落实。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对照职责,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措施,要加强监管、积极响应、通力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把好防控关,确保全市住建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热门楼盘

网友参与评论
 
条评论
表情
点击加载更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