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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与租赁权的区别?买卖二手房应该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21-05-07 来源:房乐山网 发布者: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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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9日,成都颁发了第一本居住权登记证明,标注着居住权登记在四川省正式落户实施。

居住权

一、什么是居住权?

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的一种用益物权,赋予居住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旨在解决“房子不归我,但我却能住”问题,对保障居住者有重大意义。

二、居住权和租赁权的区别?

1、居住权和租赁权都包含对房子的占有和使用,但本质上是不一样的。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讲的通俗一点就是,居住权是你居住而使用他人房屋的权利,具有排他性的占有、居住权利。一但你享有居住权,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在内的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你在权利范围内行使居住权。而租赁权属于债权,是基于租赁合同,仅能先请求出租人出租的房子交给你,你才能租进去,一旦租赁合同提前解约或到期,租赁权就自动解除。

2、租赁权是有偿的,最高期限为20年;居住权是可以无偿的,无最高期限限制

3、租赁权是签署合约后生效,居住权是必须到相关部门登记后生效。

4、住宅和商业用房都可以出租,但居住权是只有住宅房才可以设立。

三、怎么设立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应包括下列条款:

(1)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 住宅的位置

(3) 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4) 居住权期限

(5) 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订立完成后须向不动产中心申请居住权登记,没有进行登记的居住权是无效的。这里要特别注意的居住权是不得转让和继承的。

四、买卖二手房需要注意什么?

购买二手房之前,最好到相关部门查询是否有居住权。在签署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加上与居住权相关的条款。比如:本合同的生效是建立在该房屋没有设立居住权的前提下,如果卖方隐瞒了居住权的相关信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要约定具体的赔偿方式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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