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法规/正文

乐山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新政策出炉!补贴15万元/台...

发布时间:2022-05-10 来源:网络 发布者:依依
 
评论

前几日,乐山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中区人民政府日前印发《乐山市主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符合奖补条件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政府给予15万元/台财政补贴。这个利好政策引起了许多业主的关注。

为了更好的推广宣传该《方案》,乐山市、区两级住建部门,自从5月9日起到5月12日连续4天的早上9:30到傍晚8点,在乐山中心城区的新广场和世豪广场,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并就广大业主关心的电梯增设方面的一系列相关问题,进行现场解答,释疑答惑。

乐山增设电梯

乐山小区

图片为已安装电梯小区

据了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一项便民利民的重要民生工程,能进一步提高小区居民居住及日常生活品质,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满足群众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图片

本次《方案》实施范围为“主城区”。指《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的通告》(乐府通〔2014〕1号)中所明确的乐山市主城区范围;拟增设电梯的既有住宅应为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且未设电梯的多层既有住宅;已列入征收范围和棚户区改造计划的住宅,不适用本实施方案;电梯增设执行《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及改造技术规程》(DBJ/T033-2014)规定,并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抗震、结构、消防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不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形式,不破坏原有建筑基础。

在资金筹措方面,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资金,可通过业主协商共同出资、按规定提取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社会资本投资等多种方式筹集。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在财政补贴资金方面,主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中符合奖补条件的,政府给予15万元/台财政补贴(含中、省级财政补贴)。但单一产权住宅、个人自建房、别墅等增设电梯的,不享受政府补贴。

本《方案》自2022年4月28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内完成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并检验合格的,方能享受本《实施方案》的财政补贴政策。

按照《方案》工作目标,通过宣传引导、政策支持,做到“能加则加,愿加快加”,到“十四五”末,力争乐山市主城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450部以上,基本形成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长效机制。

热门楼盘

网友参与评论
 
条评论
表情
点击加载更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