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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即办证:乐山最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9-14 来源:乐山房产网 发布者: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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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1月1日起,乐山中心城区范围内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经过2017年、2019年2次调整,为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起到积极作用。

今年1月,为进一步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顺利建设,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当前一个时期的房地产行业情况,会同人民银行乐山市中心支行、乐山银保监分局对2019年 版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优化。

14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新版 《乐山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于10月8日施行,旨在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最大程度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那么,新版《细则》有哪些变化呢?

原则更加明确

最大程度维护消费者权益

新《细则》实现了从拿地开发到销售回款直至交房的全流程管控、全周期监管,进一步规范了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最大程度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效补足了工程建设所需资金,最大程度保证在建项目顺利交付,避免出现停工、烂尾、延期交房等问题。

节点更加灵活

赋予房企自主选择的权利

新《细则》赋予开发企业自主选择资金提取节点,并在新旧政策运用上进行有效衔接,开发项目的预售资金入账额度达到新政策要求后,将进行自动转换,开发企业便可全部正常支取超额资金,尽快实现项目现金流回正。这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房企所面临的现金流周转压力,引导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内容更加完善

实现交房即办证

新《细则》将开发企业分包项目纳入保障,明确将开发企业的分包项目全部纳入资金监管,并明确每次支取预售资金时,申请分离农民工工资,用于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款项

同时,实现交房即办证。新监管细则规定竣工验收备案后监管账户留存金额不少于建设资金总额的1%,足额留取首次登记所需税费,为交房即办证提供条件。

此外,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监管。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对其开发项目监管额度和支取额度实行奖优罚劣动态监管;对项目出现重大经营性风险、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重点监管,调整监管比例、支取比例,有效遏制矛盾,化解风险。

“新《细则》将于2022年10月8日施行,有效期5年。”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该《细则》遵循了“政府主导、全程监管、多方监督、节点控制、专款专用、严管厚爱”的原则,将对现行政策进行回炉重塑、集成优化,既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又使政策更具系统性、全面性、针对性、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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