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促进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型住房需求,促进五通桥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
(一)实施时间: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二)实施范围: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购买五通桥区参与本次促进措施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户。
二、促进措施
(一)在五通桥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购房补贴4万元/套。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在享受第(一)条措施基础上,再享受下列补贴之一。
1、非五通桥区户籍购房户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享受购房补贴1万元/套。
2、符合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享受购房补贴2万元/套(已享受五通桥区育儿补贴金政策购房的不再重复享受)。
3、毕业未满五年的全日制大学生(包括专科和本科)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享受购房补贴1万元/套;到五通桥区就业的高层次人才首次购买五通桥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的,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购房补贴5万元/套;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购房补贴10万元/套。(已享受过五通桥区优秀人才相关购房或安家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复享受此次购房补贴中关于“高层次人才”的补贴政策)
三、其他事项
(一)本促进措施补贴房源总数量1000套。
(二)促进措施中第(二)项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三)一个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限一套新购商品住房享受补贴措施。
(四)购房户享受支持政策后,3年内(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进行交易变更的,须退回所获得的全部补贴资金后方可进行交易变更。
(五)相应税费由买卖双方依法缴纳。
四、法律责任
购房申报人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交虚假申报材料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本措施由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乐山市五通桥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补贴办理流程
一、合同签订
购房人按程序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资格确认
(一)申请。购房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处完备资料。
1、领取并填写《乐山市五通桥区申请购房补贴审批表》,一式四份。
2、申请不同类别补贴的,分类提供以下资料:
(1)普通购房人和非五通桥区户籍购房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毕业未满五年的全日制大学生(包括专科和本科)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信网截图等相关资料。
(3)符合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4)高层次人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首套房证明材料、学历或职称证明材料、在职证明等相关资料。
3、提供购房人银行卡复印件、有效联系方式等资料。
(二)审核。审核工作组5个工作日内对购房人享受补贴资格和最终补贴金额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同时告知购房人、开发企业。
三、补贴资金发放
购房人完成合同备案一个月内,发放补贴金额的50%;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一个月内,发放剩余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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