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12月3日
地区:贵阳
政策核心:购买首套房、二套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提高至100万元
政策概要: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今年 12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实施五项住房公积金新措施,包括支持购房首付款代际互助、提高最高贷款额度等。其中明确,无论是单缴存人、双缴存人家庭,还是购买首套房、二套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提高至 100 万元,多子女家庭由 100 万元提高至 120万元,首次在贵安新区购房的最高可贷 144 万元。
发布日期:12月2日
地区:广东佛山
政策核心:二孩以上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政策概要:日前,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实际,对《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标准进行调整,其中第二点第(五)款:“属于多孩家庭(三孩以上)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调整为:“属于二孩以上家庭(二孩均属于未成年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 20%。”通知从 2025 年1 月 1 日起施行,自施行日起受委托银行受理的贷款申请按新标准执行,有效期为 5 年。
发布日期:12月4日
地区:合肥市
政策核心:推行商品住宅业主开放日制度
政策概要: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等多部门印发通知,在全市推行商品住宅业主开放日制度。通知要求,业主开放日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间、限定范围、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做到“应开放、尽开放,应通知、尽通知”,提前 7 天邀请全体已购房业主。业主开放日应根据不同时期的政策规定,可结合多种形式开展,包括现场实体开放或线上云开放等。并提出根据工程情况按三阶段开放,有序查验做好投诉受理,业主合理问题限时整改,不免除参建各方保修义务。
发布日期:12月3日
地区:西安市
政策核心:印发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实施方案
政策概要:近日,《西安市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印发,分别从改造范围、标准、申请人与实施主体、资金来源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指出,西安市依法取得使用登记证书、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问题突出、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多业主普通单元老旧住宅电梯适用本方案。重点支持使用年限 15 年以上(2009 年 1 月 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优先支持使用年限 20 年以上(2004 年 1月 1 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老旧住宅电梯进行更新。方案规定,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费用按照《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资金不足部分或者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电梯所有权人通过共同出资、使用电梯广告收益、使用电梯回收残值、使用住房公积金、使用银行贷款、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筹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发布日期:12月4日
地区:河南信阳
政策核心: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支付首付款
政策概要:近日,河南省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的通知》。其中明确,自购房职工和房地产企业签订《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之日起,购房职工本人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金额合计不大于《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上约定的房屋首付款。对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主借人应留足余额,确保提取金额不影响贷款额度,避免因先提取后贷款而导致缴存余额不足,无法足额申请所需住房公积金贷款。
发布日期:12月5日
地区:安徽马鞍山
政策核心: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政策概要:近日,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和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自 2024 年 12 月 5 日起,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 75 万元提高至 85 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 60 万元提高至65 万元。合法生育两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在马鞍山市购买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在当前家庭可贷最高额度的基础上,由单方缴存上浮 5 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上浮 10 万元统一调整为上浮 10 万元。
发布日期:12月16日
地区:全国
政策核心:国务院常务会议:允许专项债用于土地储备,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政策概要:12 月16 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会议指出,要实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允许用于土地储备、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扩大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要优化项目审核和管理机制,适度增加地方政府自主权和灵活性,提高债券发行使用效率。要强化专项债券全流程管理,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和偿还机制。要做好明年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为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有力支撑。
发布日期:12月18日
地区:长春市
政策核心: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
政策概要: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延长提高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的政策期限、调整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
款以及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明确,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20%,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 80%。取消购房提取应在具备提取条件的 24 个月内办理的时间限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应自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满半年以上申请提取。房屋所有权人个人婚前购买的自住住房,结婚满半年以上的,配偶可就该套住房申请提取。取消异地购房提取对户籍(地域)的限制。
发布日期:12月16日
地区:江苏扬州
政策核心: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政策概要:近日,江苏省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将实施“以旧换新”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对主管部门已经认定“以旧换新”购置新房的,参照本市改善型住宅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借款人家庭的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不重复享受)。“以旧换新”、绿色建筑、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可叠加享受。同时,优化“以旧换新”公积金贷款套数及次数认定。对于参与本市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缴存人家庭,在相关企业收购存量住房并办理转移预告登记后,原存量住房不再计入其住房套数;原存量住房存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且已还贷年限不足 10 年的,该笔贷款可不计入其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此外,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自住住房电梯新建和更新改造。
发布日期:12月18日
地区:湖南张家口
政策核心:鼓励实行“现房销售”,逐步推进“取消公摊”
政策概要: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4 部门近日发布《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对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之前供应的房地产用地(住宅和商业用地),现尚未开工及已开工建设未竣工的闲置或存量房地产用地,按照“一项目一策、一地块一策、一企业一策”的原则,用好闲置土地处置和存量土地盘活等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处置盘活办法,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增强土地供给调控能力。落实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关政策,取消商品房销售价格限价机制。鼓励实行“现房销售”,逐步推进“取消公摊”。
发布日期:12月25日
地区:广州
政策核心:盘活低效用地,项目边角地等也可纳入成片改造
政策概要: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了《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机制惠企利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措施(第六批)》。其中明确,要建立低效用地土地管控规则。具体而言,一方面,广州将支持处理低效用地中历史遗留建设用地无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以推动解决低效用地中历史遗留建设用地问题。同时,支持集体与国有建设用地置换,简化用地置换流程。另一方面,广州将支持项目范围内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纳入成片改造,累计面积不超过项目总面积 10%,特殊情况需论证必要性并经市政府同意,累计面积不超项目总面积 20%,便于项目用地整合与统筹开发。同时,支持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在整体规划下,可跨地块集中设置并整体计算配建指标。
发布日期:12月25日
地区:天津
政策核心:2025 年起为困难职工提供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
政策概要: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困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将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为 5年。根据通知,天津市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若处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特困供养人员范围,且上一自然年度有还款记录,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利息补贴。补贴金额为借款人上一年度已偿还公积金贷款利息的 50%,包括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利息,但不包括罚息。符合条件的借款人需在每年12月31日前申请上一年度的补贴,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直接划入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
发布日期:12月24日
地区:长沙市
政策核心:全面实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
政策概要: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长沙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确定从 12 月 27 日起,长沙全面实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将通过存量房交易资金监测专户,对存量房交易资金的流量流向进行全额全程监测监管,切实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通知》明确,交易双方当事人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应当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范围包含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全部房价款,包含定金、首付款、商业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按揭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通过中介机构促成交易的,佣金也应纳入资金监管范围。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付存量房交易资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资金,禁止开展“资金池”业务。
发布日期:12月24日
地区:安徽淮南
政策核心:购买星级以上新建居住类“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 20%
政策概要:安徽省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知》,自 2025 年 1 月 1日起执行。通知明确,加大对购买“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星级以上新建居住类“绿色建筑”,符合本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其贷款额度可适度上浮,上浮额度由 1 星级上浮 10%、2 星级上浮 15%、三星级上浮 20%,统一调整为上浮 20%。
发布日期:12月23日
地区:广西桂林
政策核心:取消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限制
政策概要: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机制、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作出调整。其中提出,畅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机制,缴存人购买自有产权住房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不再设置工作地、户籍地等条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2024 年 12 月 6 日起,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 20%。
发布日期:12月31日
地区:北京市
政策核心:延长公积金贷款人年龄上限
政策概要: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通知》提出,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期限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 5 年,原则上最高不超过 68 周岁,贷款期限最长为 30 年。
峨眉山55万元
峨眉山37万元
乐山73万元
乐山64万元
乐山45万元
乐山40万元
乐山46万元
乐山25万元
五通桥23万元
乐山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