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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全国楼市政策整理汇总

发布时间:2025-04-02 来源:房乐山网 发布者:珠珠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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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月2日

地区:深圳市

政策核心:安居房可补差价,满足条件可取得完全产权。

政策概要:《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1 月 2 日起实施,明确了取得完全产权的具体规则(补缴价款计算规则)、办理条件等。相关人员可登录市住建局官网,通过全流程网办的方式申请办理取得完全产权,也可通过线下窗口办理可随时申请,且补缴价款不会因为申请时间不同而发生变化,无须在政策正式实施后扎堆办理。

发布日期:1月3日

地区:四川

政策核心:首批川渝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标准印发

政策概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联合办公室印发《川渝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第一批)》,这是全国率先跨区域联合立项、联合编制、联合发布、联合应用的公积金服务事项标准。本次印发的《标准化清单》共包含 4 个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分别是:单位缴存登记、单位缴存登记注销、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和个人异地转移接续。《标准化清单》对每个服务事项的具体名称、服务对象、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渠道、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 8 个要素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川渝两地各公积金心将按照统一的标准办理上述 4 个服务事项。

发布日期:1月6日

地区:四川

政策核心:提升全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便捷度

政策概要:为进一步提升我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便捷度,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四川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实施方案(试行)》。方案提出了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省级数据平台互联互通作用,通过简化申请材料、优化业务流程、整合办事环节、强化协同配合,实现公积金贷款购房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办理,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推动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流程最优化、材料最简化、成本最小化,大幅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发布日期:1月7日

地区:河南

政策核心:3 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存量住房开发贷款项目纳入“白名单”

政策概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推动 2025 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共推出 28 条举措。其中,在房地产方面,《措施》提出,指导各地落实房地产存量支持政策,督促各地因城施策出台加力支持政策,举办不少于 50 场购房展销活动,进一步落实个人住房贷款优化调整政策,因城施策发放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保障性住房贷款支持盘活闲置存量土地、新增土地储备和收购存量商品房等政策,3 月底前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存量住房开发贷款项目纳入“白名单”机制,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发布日期:1月2日

地区:云南昆明

政策核心:有序推进现房销售,按套内面积或按套计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

政策概要:近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有力有序推进现房销售。选取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现房销售试点工作,引导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现房销售。鼓励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高现房销售项目开发贷额度、延长开发贷期限、降低开发贷利率,对现房销售项目购房业主的按揭贷款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同时,优化商品住房预(销)售方案管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确定商品房销售价格,有序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选取按套内面积或按套计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

发布日期:1月4日

地区:济南市

政策核心:调整公积金最低首付比例、可贷额度

政策概要: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降低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 30%调整为 20%。同时,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由账户余额15 倍提高至 25 倍;借款人按贷款额度计算方法计算的可贷款额度不足 20 万元的,可贷款 20 万元。

发布日期:1月6日

地区:江苏镇江

政策核心:取消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

政策概要:苏省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停止实施市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的通知》,宣布自 2024年 12 月 27 日起,镇江市区(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经开区和高新区)停止实施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

发布日期:1月7日

地区:福建

政策核心:多措并举带动商品房销售,推动主要城市中心城区市场企稳

政策概要: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福建省实现 2025 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日印发的《实现 2025 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若干措施》。其中,在涉及房地产方面,会议指出,多措并举带动商品房销售,推动主要城市中心城区市场企稳,引导各地进一步摸清本地已建成未售商品住房库存,对接本地应建未建安置房等需求,支持引导本地国有房企率先推进收购存量商品住房,每月召开银行与房地产企业沟通对接会。

发布日期:1月10日

地区:广东省

政策核心:加快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政策概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及移交使用管理工作,不断助推养老服务工作质效提升。其中,设计建设环节,明确了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的面积标准、功能设置及建设要求,保证设施的质量与实用性。并且,强调养老服务设施应与新建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避免养老设施建设滞后或被挪用问题发生。

发布日期:1月6日

地区:太原市

政策核心:试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退出办法

政策概要:日前,太原市出台《太原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退出办法(试行)》。今后,无论是物业企业服务合同期满不再续约,还是小区居民不满意物业企业服务要求辞退,都要按照《办法》的规定,依法有序,平稳交接。关于退出程序,《办法》明确,物业服务人、业主及业主大会作出解约(解聘)决定后,应当将拟解除合同原因、退出时间、同意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到书面通知后,双方应当在三十日内就物业服务人退出项目管理的时间、交接等事宜进行协商,形成交接方案。物业服务人、业主及业主大会应当在作出解约(解聘)决定和形成交接方案后,分别将有关事宜在 3日内书面报告所属居(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和(市、区)房产主管部门。

发布日期:1月10日

地区:河南濮阳

政策核心:鼓励房企现房销售,对新开发用地向高品质住房倾斜

政策概要:濮阳市发布《濮阳市关于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涉及支持住房消费、加大金融支持、提高供应质量、强化监管监测等四个方面。其中提出,推动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适时出台相关阶段性优惠宽松政策,降低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成本和门槛,鼓励经济适用住房承购人通过向政府缴纳差价款的方式取得完全产权变更为商品住房,合理引导上市交易。鼓励房企现房销售,对新开发用地向高品质住房倾斜,优化规划用地指标,引导房企建设低容积率、高品质住房。对在建未售商品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前提下,允许调整住房套型结构,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发布日期:1月13日

地区:四川自贡

政策核心: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

政策概要:四川省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须间隔 12 个月及以上的限制。将普通商品房和再交易房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提高至 100 万元。符合自贡市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二孩和三孩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再提高 20 万元和 30万元,最高可达 120 万元和 130 万元。在自贡市就业的毕业 5年(含)以内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再提高 20万元,最高可达 120 万元,单笔可贷金额不受缴存余额 20 倍限制。符合高层次人才政策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 50%,最高可达 150 万元,不受单双职工差别化贷款额度限制,单职工可按双职工贷款额度执行,单笔可贷金额不受缴存余额 20 倍限制。

发布日期:1月10日

地区:广州南沙

政策核心: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探索“购房入学”

政策概要: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南沙区关于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涉及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加大存量商品房去化力度、试点出让混合功能用地、试点建设新型产业社区等 12 条内容。其中,在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方面明确,实时监测房地产市场动态变化,加强房地产政策研究,探索“购房入学”,研究推进非本区户籍人员在南沙区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区属公办学位(含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多措并举提振市场信心、推动市场销售。

发布日期:1月14日

地区:上海

政策核心:完善多元化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政策概要:上海市区域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上海市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其中,在完善多元化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方面,《方案》提出,优化“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不断满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需求。鼓励通过收购、转化用途、盘活闲置存量等方式,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措供应力度。加快发展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面向从事城市建设、运行和生活服务保障行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等群体,五年建设筹措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床位 12 万张以上。不断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好满足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探索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发布日期:1月13日

地区:甘肃白银

政策核心: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将直接划拨给售房人

政策概要: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调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时点。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时点由买卖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买方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调整为买卖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前(买方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申请贷款。同时,变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拨对象。以往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拨对象为借款人,现调整为售房人。调整后的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仍在房屋过户后办理,所需资料不变。

发布日期:1月14日

地区:浙江湖州

政策核心:修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政策概要:近日,湖州市新修订的《湖州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施行,对专项维修资金的职责管理、交存时间、增值部分管理、使用范围等规定进行进一步细化、补充和完善。在资金管理形式上,办法明确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业主自主管理与政府代为管理两种方式;交存标准上,明确为市区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平均造价的5%-8%;交存时间上,明确为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之前交存,以进一步保障房屋买受人合法权益。此外,办法还对使用和筹集专项维修资金的表决比例进行了更新。

发布日期:1月20日

地区:四川

政策核心: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土地供应,加快商品房去库存

政策概要: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开幕。会议听取了省长施小琳代表省人民政府作的工作报告。报告提出,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部分人口数量较多、城镇化水平低的县重点突破,聚焦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社会保险等问题,支持常住地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让有意愿的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推动未落户常住人口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开展城市更新,加力实施城市“里子”工程,推进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打造宜居、智慧、韧性城市。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土地供应,盘活存量用地和商办用房,在城市更新、危房改造、征地拆迁、地灾搬迁中鼓励“房票”安置,加快商品房去库存。完善并提升住房建设标准,推进“好房子”建设。

发布日期:1月20日

地区:北京市

政策核心:住房公积金可直接支付房租

政策概要: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自 2025 年 1月 20 日起试行,主要包括“零材料”申请、一站式办理和自动付租金。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无需提供租房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即可在线上完成申请,实现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至住房出租机构,用于支付房租。适用的租房类型包括租住商品住房、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申请条件包括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3 个月以上、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等。

发布日期:1月16日

地区:沈阳市

政策核心:优化公积金政策

政策概要:沈阳市召开“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明确两大方面调整。一是优化“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取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中原商贷已偿还 3 年(含)以上的限制条件;取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中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除申请“商转公”贷款的 1 笔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以外,不得有其他住房贷款的限制条件。二是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商贷大额还款提取时限,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大额还款的提取时限由“当年内提取”调整为“一年内提取”;取消全款购买沈阳市商品房需缴纳契税后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制条件。

发布日期:1月20日

地区:四川泸州

政策核心: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

政策概要: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自 2025年 2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提出,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范围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期房)的,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后,提取资金划转至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提取首付款不影响该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日期:1月20日

地区:广西钦州

政策核心:“工抵房”可进行网签、备案,网签备案后允许撤销 1 次

政策概要:近日,《钦州市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正式印发。其中提出,优化“工抵房”网签备案。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企业因资金困难拖欠参建单位工程款、材料款等与本项目工程建设有关款项的,可与参建单位、材料供应商等商议以本项目商品房抵扣工程款等相关款项。“工抵房”可进行网签、备案,备案时不需要提供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证明、购房发票。保交房(楼)项目的“工抵房”,因工程建设需要,网签备案后允许撤销 1 次。

发布日期:1月21日

地区:南宁市

政策核心:规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

政策概要:近日,《南宁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面向四类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家庭配售:南宁市市辖区城镇户籍家庭,公交司机、环卫工人、辅警、城管协管员、交通协管员等从事城市公共服务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引进人才。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 50-120 平方米之间,以 90 平方米左右的户型为主。新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价格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按基本覆盖划拨土地价款和建安成本、据实核算的相关成本加适度合理利润的原则测算确定,可允许项目间资金平衡。购买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单身人员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应当年满 30 周岁。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不满 5 年的,不予回购;满 5 年的,因购房人工作变动离开本市等特殊原因确需退出的,按规定组织回购。

发布日期:1月22日

地区:江苏常州

政策核心:2月5日起购买法拍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策概要:近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法拍房业务的规定》印发,将于 2025 年 2月 5 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常州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法拍房业务,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对常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住房组织网络司法拍卖的活动,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符合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法拍房买受人及其配偶,可在未付清全款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时,通过司法拍卖途径购买常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产权清晰的存量自住住房,法拍房应无设立居住权等权利限制,申请公积金法拍贷需符合常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布日期:1月25日

地区:湖南岳阳

政策核心:发布促进楼市“止跌回稳”措施

政策概要:近日,岳阳市房地产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促进岳阳市城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政策措施》的通知,涉及取消限价、契税优惠、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实施人才购房补贴等 12 个方面。其中提出,施行住房交易契税优惠政策。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 140 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 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 平方米以上的,减按 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 140 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 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 140 平方米以上的,减按 2%的税率征收契税。调整优化阳台面积控制、飘窗和设备平台设置要求。进一步优化阳台等空间面积计算规则,因城市景观风貌要求需要封闭阳台的新建住宅项目,其封闭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入容积率和建筑面积,进行商品房预售和不动产登记。居住建筑阳台等按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入建筑面积的部分,其水平投影面积之和按不超过套内建筑面积 20%控制。合理调整飘窗和设备平台管控要求,进一步提升住宅使用功能完整性。

发布日期:1月27日

地区:云南河口县

政策核心:鼓励房企通过“共有产权”方式销售商品房,购房人可先期购买不低于 50%的产权

政策概要: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河口县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其中,在实施购房补贴政策方面,对购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河口县商品住房,并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者给予补助,补贴套数为 200 套。农村户籍人员购房,增加享受额外奖补。鼓励“共有产权”模式促销商品房。鼓励房地产企业通过“共有产权”方式销售商品房,购房人可以先期购买不低于 50%的产权,即可全套面积先使用,剩余未支付产权继续由房地产企业持有,由购房人和房地产企业按双方合同约定购买剩余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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