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图查看
申请购买乐山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乐山市市中区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其中至少1人取得本地区常住户口满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200元(含1200元)。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在最近一年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后的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专业性收入等;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
4、以申购人家庭(包括申购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进行申购。
申请家庭户籍、人均住房面积、收入及家庭成员关系等须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已购买经济适用房家庭成员,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住房保障。
乐山经济适用房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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