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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人员能否申请公租房?

发布时间:2013-12-03 来源: 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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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李先生:我是眉山市人,但几年前就到了乐山城区,先在某物流公司上了3年班,公司也给我买了3年养老保险。后来我跳槽去了新公司,又干了一年多。我家里一共3口人,除了妻子外,还有个正在读书的孩子,一家三口挤在出租房内。我和爱人每月收入加在一起只有两千多元。请问我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市住保局回复:这位市民的情况属于公租房申请条件中的第三个类别,即城镇籍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简称“外来务工家庭”)。城镇籍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在市中区辖区内稳定就业且住房困难的城镇户籍家庭(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市中区辖区范围内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的2.5倍以内;在市中区辖区范围内无城镇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
 
    从市民的叙述来看,他首先满足了该类别中的第一个和第三个条件,至于其家庭收入是否满足,可咨询市住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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