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再贷须等5年"?

三江都市报 admin


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保障刚需依旧是基本目标。

日前,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2014年元旦起,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房的,国管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

很多市民热议,这是不是说以后乐山也要实行类似限制了?就此,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舒杨告诉记者,乐山相关政策尚无变化,“目前针对二套房我们没有时间限制,三套房不贷”。

新规出台“国管公积金再贷须等5年”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改进差别化信贷政策的具体管理措施,更好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与公平性,使更多的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职工享受到制度优惠,国管公积金中心日前发布通知:一、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具体额度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内,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为基础,结合贷款成数、还款能力、缴存时间、配偶缴存情况,以及存贷比调节系数等因素综合确定,个人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购买政策性住房的,仍执行原规定。二、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按规定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职工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公积金再贷款要等5年?这一消息在网上引发热议。有分析认为,新政出台表明国管公积金的总体方向仍然是保刚需,同时也有利于防止滋生腐败。

那么,这一系列新政策对于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无指导意义?是否意味着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收紧呢?

新规适用于国管单位乐山公积金再贷政策尚不变动

记者了解到,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单位等国管单位的在职员工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归纳为国管公积金,区别于市管公积金,国管公积金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另外还包括中直公积金(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根据上述的通知要求,今年1月1日起,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按规定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职工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此消息一出,随即在市场上引起广泛关注。很多市民热议,这是不是说以后乐山也要实行类似限制了?就此,记者在第一时间联系到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舒杨,他表示,乐山相关政策尚无变化。舒杨说道:“国管中心出台的此项政策只涉及中央国家机关等国管单位。普通的乐山市民还是按照目前的相关政策执行。目前乐山公积金贷款政策还是按照现行做法,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市民,在贷款还清之后,只要符合相关的申请条件和要求,就可以再次提起申请公积金贷款,中间没有时间限制。至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乐山早前已经不受理了。”

保障刚需 乐山公积金政策已经定调

记者从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经乐山市政府同意,从2014年1月1日起,对乐山市的住房公积金购房和还贷支取政策进行调整,取首付和按年还贷只能二选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进行调整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刚性需求购房者的需求。“刚需购房者可以不用再排队等候放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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