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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加强城镇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障居民生活质量

发布时间:2023-08-29 来源:房乐山网 发布者:珠珠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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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一份新的通知,旨在加强城镇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

阅读《关于加强城镇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原稿

该通知要求装修人在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必须向物业管理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并按照相关规定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将按照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监督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装饰装修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通知还明确,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是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应加强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重点加强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违规装修行为的巡查检查。

针对装饰装修企业,通知要求其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涉及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等情形的,必须经过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此外,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加强对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的指导和检查,严肃查处企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揽装饰装修工程等违法行为。同时,将加大宣传力度,普及装饰装修基本知识,提升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质量安全意识。

该通知的发布将有助于规范乐山市城镇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行为,提高装饰装修行业的整体水平,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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