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13年4月11日上午10时在四川乐山拍卖中心有限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乐山天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乐山天龙电动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乐山市市中区水口镇、罗汉镇厂区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机器设备(含存货)和张德彬所持乐山天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20%的股权,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约56978.30平方米(约85.47亩),工业出让,房屋建筑面积约13610平方米,机器设备(含存货)一批。整体拍卖,起拍价3249万元。
二、上述标的从即日起在标的处现场展示。
三、请上述标的相关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如参加竞买,请按本公告规定的要求,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并缴纳保证金,逾期视为放弃其相关权利。
四、凡欲参加竞买者,请持有效身份证明于2013年4月10日下午4时前到四川乐山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并缴纳履约保证金500万元。详见《竞买须知》或登录www.rmfysszc.gov.cn(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sclspm.com查询。
报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559号乐山海关附楼二楼
咨询电话 :(0833)2443833 2433326
四川乐山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5日
峨眉山188万元
峨眉山180万元
乐山65万元
乐山788万元
乐山58万元
乐山45万元
乐山24万元
乐山24万元
乐山30万元
乐山3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