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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部门开出首份经营房屋税收完税证

发布时间:2013-12-03 来源: 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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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度乐山城区经营房屋税收征收工作正式启动
 
    “纳税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这税该缴!”11月29日,在乐山市中区地方税务局第七税务所(以下简称第七税务所)征收大厅,市民李全福(化名)高高兴兴地从税务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完税凭证。
 
    据悉,这是地税部门通过自行开发的经营房屋税收管理软件成功开出的第一份经营房屋税收完税证,标志着2013年度乐山城区经营房屋税收征收工作正式启动。
 
    12月是今年地税部门加强经营房屋税收征收的最后一个申报征收期,之前,地税部门通过媒体、印发宣传资料、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让广大纳税人提前了解了这一工作。目前,每天通过12366纳税热线和人工值守电话,咨询经营性房屋出租税收政策的市民明显增多。
 
    市民李全福在乐山城区凤凰路南段拥有一间营业房,已经出租好几年了,之前不清楚产权人就是纳税人,要履行纳税义务,在得知乐山城区马上就要启动经营房屋税收强化管理工作后,立即来到税务部门纳税。
 
    由于李全福马上要到外地出差,不能在12月申报期内来税务机关申报,11月29日一早,他就急匆匆来到第七税务所提前申报。工作人员热情地为纳税人办理了纳税申报手续,并顺利通过新开发的经营房屋税收管理系统开出了税票,使纳税人满意而归。
 
    截至11月29日下午4点,第七税务所共接待纳税人5人,涉及业务涵盖经营房屋出租、经营房屋自用、经营房屋无偿提供他人使用三种情况,共征收税款1.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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