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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桥竹根镇、犍为新民镇乐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13 来源: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市场 发布者: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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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市土矿交公[2016]19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经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犍为县人民政府批准,我中心分别受乐山市国土资源局五通桥区分局、犍为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在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二楼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市场公开出让下列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建设要求:

序号:2016-拍-30号

地块位置:五通桥区竹根镇易坝村2组、幸福村5、6、7组[511112-2016- B -5号]

土地面积:100833.22㎡(约151.25亩)

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使用年期:住宅70年、商服40年

容积率:>1.0且≤5.0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30%

建筑限高:<100米(建筑层数≤33层)

出让方式:拍卖

起叫价(万元):15367

竞买保证金(万元):4610

报名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1月1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交易时间:2016年11月2日10:00

序号:2016-挂-40号

地块位置:犍为县新民镇新塘村1组[GXM-16-1号]

土地面积:2878㎡(约4.31亩)

土地用途:商服用地

使用年期:商服40年

容积率:≤3.2

建筑密度:≤55%

绿地率:≥15%

出让方式:挂牌

起始价(万元):195

竞买保证金(万元):60

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11月2日9:00起至2016年11月14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交易时间:2016年11月2日9:00起至2016年11月16日10:00止(节假日除外)


序号:2016-挂-41号

地块位置:犍为县下渡乡凯旋村7组、向荣村8组[GXD-16-1号]

土地面积:61716㎡(约92.57亩)

土地用途:商服(仅限于修建驾校)用地

使用年期:40年

容积率:≤1.2

建筑密度:≤30%

建筑限高:≤15米

出让方式:挂牌

起始价(万元):2592

竞买保证金(万元):780

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11月2日9:00起至2016年11月14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交易时间:2016年11月2日9:00起至2016年11月16日10:00止 (节假日除外)

二、本次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三、凡有意竞买者请于报名截止前,到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二楼交易市场咨询、索取拍卖(挂牌)文件;交易中心可组织意向竞买人对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拍卖(挂牌)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五、竞买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缴入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账户[详见拍卖(挂牌)文件],并于报名截止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及拍卖(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三楼报名处办理报名手续。本次报名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出让地块的交易服务费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收取。

七、2016-拍-30号地块的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乐山市国土资源局五通桥区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6-挂-40、41号地块的竞得人须在挂牌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犍为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2016-拍-30号地块成交价款的缴纳方式由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自愿选择下列其中一项:(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后30日全额缴清成交价款。(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后30日内首付成交价款的60%,余款在首期缴款后3个月内全部缴清(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成交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成交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2016-挂-40、41号地块的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首期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50%,余款在首期付款后11个月内付清。

九、2016-拍-30号地块的竞得人在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后12个月内,由出让人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出让地块范围内的地上杆线的搬迁、地面建构筑物拆迁、青苗的补偿由出让人负责实施;该宗地范围内涉及场地平整、地下管线的迁改和其他任何地下状况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2016-挂-40、41号地块的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月内,由出让人按宗地地形地貌现状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出让地块范围内的青苗、房屋拆迁补偿、杆线搬迁由出让人负责完成,所产生的费用由出让人承担;地块内场地平整、建(构)筑物拆除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宗地范围内涉及地下管线的迁改和其他任何地下状况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十、2016-拍-30号地块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2016-挂-40、41号地块自土地交付后1年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十一、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挂牌)文件,相关文件可在四川乐山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下载。相关信息查询可登录以下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乐山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四川乐山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

十二、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二楼         

联 系 人:杨先生(五通桥区)、尹先生(犍为县)、杨女士、苏先生

联系电话:0833-3306533(五通桥区)、0833-4222987(犍为县)、0833-2443919、0833-2106525

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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