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区支持住房消费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
发展的政策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确保“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实施购房补贴。
1.在沙湾区范围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买产权面积给予150元/平方米的补助。
2.在沙湾区范围内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买产权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助。
3.符合国家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买产权面积给予50元/平方米(可与1、2叠加)。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子女可享受就近入学政策。
以上购房不含二手房,购房单套产权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符合条件的区内征地拆迁户,征地拆迁政策和上述政策可叠加享受。具体措施由区住建局、财政局另行制定。
(二)持续推动地下车位库存去化工作。
对购买车位(二手车位交易除外)的购房人给予2000元每个的补助。具体措施由区住建局、财政局另行制定。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2022年8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2月28日,具体政策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省出台相关政策的,遵照执行;本政策由区住建局负责解释。
乐山155万元
乐山40万元
乐山60万元
峨眉山70万元
乐山45万元
乐山60.1万元
乐山55万元
乐山16万元
乐山54万元
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