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全国楼市政策整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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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1月1日

地区:陕西省

政策核心:多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政策概要:日前,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6个方面共21条具体措施。其中明确,进一步用好城市调控自主权,取消住房限购、限售、限价等限制性措施,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鼓励各城市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因城施策,进一步研究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增量政策,打好政策“组合拳”。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推动降低存量房贷利率、优化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等金融支持政策落地见效,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推动“白名单”项目扩围,力促房地产项目按期保质交房。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支持各地探索实施商品房“以旧换新”,促进“旧房优先卖、新房优惠买”。鼓励持续开展房展会、家装焕新等促销活动,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购房团购优惠。

发布日期:11月1日

地区:河南商丘

政策核心: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政策概要:河南省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提出,提高多子女家庭、引进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依法生育、抚养两名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及符合本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在本市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 20%。同时符合以上两种条件的人员,贷款额度可叠加计算。

发布日期:11月1日

地区:内蒙古鄂尔多斯

政策核心: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政策概要: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本通知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执行。其中提出,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支持“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日期:11月3日

地区:四川西昌

政策核心:多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政策概要:近日,西昌市印发《西昌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提出,优化确定首套住房认定。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在西昌市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西昌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扩大购房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对农村户籍家庭,新落户西昌市不满 3 年的城镇居民,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人员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医护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公安民辅警、残疾人员、环卫工人、学校教职工、“西昌好人”、州市见义勇为群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首套 400 元/平方米补贴(最高不超过 4 万元)。

发布日期:11月6日

地区:全国

政策核心:金融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要作为近期重点工作来抓

政策概要:近日,金融监管总局、住建部联合召开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政策培训会。两部门相关司局负责人对“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就“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支持保交房攻坚战提出要求,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指出,各级专班、金融机构要将“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作为近期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推动。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坚决打赢保交房攻坚战,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据悉,上述两部门已就“白名单”扩围增效工作印发专门通知文件并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明确“白名单”机制是合规住房开发项目的主要融资渠道,通过审核和备案两种方式,分类分批将相关住房开发贷款项目纳入“白名单”,对于合格项目要做到“应进尽进”。

发布日期:11月4日

地区:陕西商洛

政策核心:支持高校毕业生留商安居政策,享受首次缴存补贴 500 元/人

政策概要:商洛市召开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新闻发布会,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助力高校毕业生在商安居、提高贷款额度、西商公积金融合互认互贷、保障性住房贷款、贷款政策叠加使用等十个方面惠民政策做了介绍。其中,政策提出,积极推行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支持高校毕业生留商安居政策,享受首次缴存补贴 500 元/人,留商正常缴存满一年的享受一次性补贴 3000 元/人。进一步深化西安、商洛公积金融合发展互贷互认政策,形成公积金一体化协同发展新格局,使缴存职工享受购房两地同城化待遇。

发布日期:11月11日

地区:全国

政策核心:自然资源部:收回收购的土地原则上当年不再供应用于房地产开发

政策概要: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通知指出,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收回收购土地,应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具体实施。通知明确,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通知规定,收回收购的土地原则上当年不再供应用于房地产开发。确有需求的,应当严控规模,优化条件实施供应,在落实“五类调控”的同时,供应面积不得超过当年收回收购房地产用地总面积的 50%。收回收购土地用于民生领域和实体经济项目的,不受上述限制。

发布日期:11月8日

地区:安徽省

政策核心:发布高品质住宅设计指南

政策概要:日前,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安徽省高品质住宅设计指南(试行)》。根据指南,高品质住宅设计应因地制宜,体现地域特色和传统文化。建筑风貌应尊重历史文脉,维护生态格局,与周边环境及建筑协调。小区规划应充分考虑建筑对城市界面的影响,处于城市干道、重要廊道和视线通廊的节点位置应形成“高低错落、变化有序”的天际线。住宅小区出入口和街角零星场地应设置广场、口袋公园等公共活动空间。实施人车分流设计,搬家、急救、快递、垃圾清运等不同车辆的动线不应对小区主要人行流线造成干扰等。

发布日期:11月6日

地区:海南省

政策核心: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政策概要:海南省住建、发改等 7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在指导市县用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用好用足前期各项存量政策的同时,推动增量政策出台,不断稳定市场预期和提振市场信心。《通知》共 10 条,涵盖土地规划、财税金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预售资金监管、“小户型”审批、商品房价格备案等方面,着重在“减、优、促”方面发力,切实减轻企业和购房人负担,释放积极信号。《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11月7日

地区:河南洛阳

政策核心:优化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政策概要:近日,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优化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议案》。政策明确,单职工缴存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 55 万元调整至 70 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 65 万元调整至 85 万元,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按照对应限额上浮 20%。洛阳市高层次人才在不超过还款能力的前提下,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受缴存时间系数和缴存余额限制,最高贷款额度为 120 万元。洛阳市 45 周岁(含)以下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在不超过还款能力的前提下,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受缴存时间系数和缴存余额限制,最高贷款额度为 100 万元。

发布日期:11月7日

地区:贵州铜仁

政策核心:十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政策概要:《铜仁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十条措施》印发。其中明确,推动“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扩大城市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覆盖范围,分类分批将合规住房开发贷款项目统一纳入“白名单”,做到“应进尽进、应贷尽贷、能早尽早”,更好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新建、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未达到竣工验收交付前,可申请延期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配套设施建设以资代建资金。

发布日期:11月3日

地区:全国

政策核心:财政部等三部门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概要: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 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 90 平方米提高到 140 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4 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 0.5 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4 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发布日期:11月11日

地区:上海

政策核心:规范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操作

政策概要: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印发《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操作规定》,自 2024 年12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9 年 6 月 30 日。《操作规定》共 18 条,结合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和服务内容,从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信息系统、证明材料、办理方式、网签备案线下、线上办理、批量服务、资料管理、信息查询、数据共享和办理要求等方面进行了优化。《操作规定》明确,网签备案需有明确的起止日期,备案的有效期超过 3 年的,需重新备案。同一房屋或部位出租,备案间隔少于 2 个月的,应当至区租赁中心或社区受理中心办理,并说明情况。

发布日期:11月13日

地区:山东青岛

政策核心:优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

政策概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提高租房定额提取额度,并将提取额度以“个人”为单位调整为以“家庭”为单位。无房职工未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的,由每人每年最高提取 16800 元,调整为单身职工每人每年最高提取 18000 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年最高提取 36000 元。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及新市民、青年人可全额提取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增加提取频次,优化租房提取机制。租房定额提取及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全额提取,按自然年度计算提取额度。

发布日期:11月11日

地区:湖北荆州

政策核心:进一步实施惠民便民若干措施

政策概要: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惠民便民若干措施的通知》,自 2024 年 11 月 11日起生效,至 2026 年 5 月 30 日。其中提出,积极支持住房“以旧换新”。对于购买还迁房和符合“以旧换新”政策条件的房屋自费部分,全额适用于荆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加大公共服务群体公积金支持力度。将在职教师、医务人员、警察、消防救援人员以及现役军人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实际可贷金额上调 20%。拓宽“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范围。将“一

人购房全家帮”政策实施范围由荆州市行政区划内拓宽至省内。除了购房外,还可适用于房屋自建与大修。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认贷”标准。在原“认房不认贷”政策上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认贷”标准,可以当前实际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行政区域范围(县、市、区)的贷款次数为认定标准。进一步放开“商转公”限制条件。商业贷款申请“商转公”的,放开申请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时间限制以及缴存地限制。

发布日期:11月13日

地区:湖北鄂州

政策核心:优化完善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

政策概要:近日,鄂州市住更局、财政局等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鼓励非鄂州户籍人口及多孩家庭在“双集中”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其中提出,对非鄂州户籍在本市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每套将获得 5 万元的购房消费券作为奖励。针对符合生育政策且自 2016 年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来拥有二孩或三孩的本地户籍家庭,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分别可获得5 万元和 10 万元的购房消费券。多孩家庭在申请商业贷款时将被视作首次购房者享受相应优惠政策。鼓励农村居民向城市迁移居住,凡是来自鄂州市农村地区的家庭,在上述特定区域内购置新房亦可领取每户 5 万元人民币的购房补贴。

发布日期:11月12日

地区:广东河源

政策核心:多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销售

政策概要:《河源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销售若干措施》正式发布。《措施》共 8 条,包括提出调整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15%、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取消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稳妥有序降低存量住房贷款利率、推行阶段性购房最高 7000 元补贴、举办购房赠送消费券红包活动、支持港澳居民来我市购房、打通网签备案、办证绿色通道等。

发布日期:11月13日

地区:四川青川

政策核心:多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政策概要:近日,广元市青川县发布《青川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包括加大实施购房补贴支持力度、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优化开发项目土地供应、大力支持规划建设高品质住房,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和夯实服务保障,大力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以及大力推行房票安置试点六个方面内容。其中提出,鼓励以房票形式发放引进人才安家补助。青川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有购房需求的,给予现金安家补助 110%相应房票。若在两年内房票未使用,则按安家补助标准兑现。

发布日期:11月18日

地区:全国

政策核心:国务院总理李强:因地制宜推进好房子建设

政策概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参观调研中国建筑科技展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科技创新赋能中国建造,着力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求。李强表示,当前我国住房发展正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要以提升居民居住品质和幸福感为导向,从功能、质量、体验等方面出发,充分考虑不同居住习惯、不同年龄段、不同经济 能力等群体的需求特别是适老化、儿童友好等新需求,因地制宜推进好房子建设,既要强化标准引领、技术赋能把新房子建造成好房子,也要通过科学改造把老房子变成好房子。李强指出,要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在绿色化、智能化、工业化转型上下更大功夫,全面提升设计、建造和维护水平,促进房地产业和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11月15日

地区:全国

政策核心: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

政策概要: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加快落实增量政策措施要求,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启动实施。通知做出三方面工作安排,一是扩大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地级城市资金能平衡、征收补偿方案成熟的项目,均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从最初的35 个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区常住人口 300 万以上的大城市,进一步扩大到了近 300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二是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各地要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统筹考虑商品房的存量和增量,从实际出发,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城市危旧房改造可参照执行。三是将城中村改造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地要落实好城中村改造财税、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严格落实“一项目两方案”,即每个项目都要制定完备的征收补偿方案、资金平衡方案等。

发布日期:11月22日

地区:广州市

政策核心: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政策概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取消我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通知》,明确取消广州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此前,上海、北京和深圳已经先后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至此,四大一线城市已经全部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发布日期:11月21日

地区:哈尔滨

政策核心: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政策概要: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8 条新政策,包括缩短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期数、提高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核定倍数、提高租房提取职工贷款核定额度、优化公积金贷款购房地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放宽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扩大商转公贷款受众群体、延长公积金贷款年龄和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发布日期:11月26日

地区:山西忻州

政策核心: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

政策概要:日前,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忻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其中提出,适当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对高层次人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现役军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 80 万元的基础上上浮 20%。同时,优化住房公积金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对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不再记入公积金贷款次数;只将购房所在县(市、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作为认定标准。

发布日期:11月22日

地区:贵州黔南

政策核心: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政策概要:贵州省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适时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继续执行并优化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延长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的执行时间及放宽支持范围。在黔南州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及二套自住住房的可先提取本人及配偶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不足部分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与贷款总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款。支持住房公积金家庭代际互助提取方式。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每年可提取一次。增加租房提取频次。

发布日期:11月20日

地区:四川射洪

政策核心:不得向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私家庄园供地,不得向个人供应小宗低容积率宅地

政策概要:射洪市印发《促进射洪市城市规划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3.0”版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通知要求,在城市郊区等不具备公共交通条件但景观、区位等条件较好区域,经充分论证后,可优化规划用地指标,停止执行容积率不得低于 1.0 的供地标准。不得向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私家庄园供地,也不得向个人供应小宗低容积率住宅用地。

发布日期:11月27日

地区:贵州

政策核心: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贷款项目全部纳入“白名单”

政策概要: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全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共 5 方面 19 条措施,包括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提高商品房开发质量以及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等。其中明确,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贷款项目全部纳入“白名单”,加大项目推送、问题项目修复及贷款投放力度,做到合规项目“应进尽进”,已审贷款“应贷尽贷”,资金拨付“能早尽早”。对重点城市纳入保交房攻坚战的项目,在项目剩余货值能够覆盖增量融资且新增资金实现“后进先出”的前提下,并购贷款资金可用于补足项目资本金缺口。落实好“金融 16 条”中存量融资展期政策和今年底前到期的经营性物业贷款政策延期到 2026 年要求。

发布日期:11月26日

地区:南京市

政策核心:调整二手房限售政策

政策概要:南京二手房限售期 3年的限制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下即可解绑:买房人购买新建商品房后,名下处于限售期的二手房可上市交易;二孩及多孩家庭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名下处于限售期的二手房也可上市交易。据了解,此前南京住宅的限售期为三年。此次调整,将在一定程度上缩短存量二手房的限售期限。对于有置换需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家庭以及多孩家庭,将不再受 3 年限售期的限制。

发布日期:11月27日

地区:兰州市

政策核心: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新增“商转组合贷”

政策概要:近期,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多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政策将于 12 月 1 日起正式执行。其中,新增了贷款业务种类“商转组合贷”。缴存人申请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偿清原商业购房贷款时,差额部分可以选择继续以商业购房贷款形式保留正常偿还,有效缓解传统“商转公”业务缴存人自筹资金的压力。同时,优化“商转公”政策,申请主体范围扩大到除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外的省内各市州公积金中心缴存人。全面调整提前还款政策,取消办理次数和办理业务种类方面的限制。支持广大缴存人按照自身需求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发布日期:11月27日

地区:湖北十堰

政策核心:自住住房进行适儿化改造、支付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政策概要:十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维持20%不变,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 30%调整为 20%。此外,缴存人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后生育子女,对自住住房进行适儿化改造,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5万元。缴存人及配偶支付十堰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可选择名下任意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 1 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上限 4 千元。

发布日期:11月27日

地区:贵州铜仁

政策核心:多子女家庭或购买“好小区”“好房子”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120万元

政策概要: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 20%(保障性住房,不低于购房总价的 15%)。同时,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 100 万元,多子女家庭或购买“好小区”“好房子”的,贷款额度提高到 120 万元(“好小区”“好房子”以住建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此外,调高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控制上限,借款申请人贷款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控制上限由 50%调高为60%。

发布日期:11月27日

地区:河南新乡

政策核心:规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

政策概要:近日,河南省新乡市出台《新乡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试行)》和《新乡市保障性住房(配售)准入、配售及封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其中明确,保障对象主要包括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够用为原则,并满足保障对象居住需求。新建项目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原则控制在 70~120 平方米。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价格不得高于政府批准价格,不得变相加价。此外,房源实施封闭管理,项目配售较长时间后仍有剩余房源的,经市政府同意后,可结合实际暂时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发布日期:11月25日

地区:广东韶关

政策核心:推出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政策概要:广东省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韶关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通知》。文件显示,在韶关购买新建商品房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不包括组合贷款),现符合韶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缴存职工,可申请将商业贷款未结清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文件明确,若出现月末个人住房贷款率连续 3 个月高于 90%(含)的情况,将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已受理的继续办结;月末个人住房贷款率连续 3 个月低于 90%,则恢复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发布日期:11月29日

地区:重庆

政策核心:取消本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政策概要:近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 3 部门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宅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取消本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对涉及住房交易的契税政策,以及涉及取消本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政策,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4 年第 16 号)有关规定执行。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11月29日

地区:武汉

政策核心:多孩家庭购房补贴最高可达 12 万元

政策概要: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多子女家庭购房奖补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对符合相关政策的武汉市户籍家庭购房,已生育二孩的,一次性给予 6 万元购房补贴;已生育三孩的,一次性给予 12 万元购房补贴。非武汉市户籍家庭购房落户后,可以按上述标准补贴。武汉市中心城区和开发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制定支持政策。

发布日期:11月29日

地区:广东阳江

政策核心:支持“工抵房”办理网签备案

政策概要:近日,广东省阳江市发布《阳江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措施》提出,支持“工抵房”办理网签备案。对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开发企业因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抵付给施工企业、材料供应商等各类参建单位的商品房(即“工抵房”),按双方签订的“工抵房”合同或协议,可直接将相关房源网签备案至各类参建单位。同时,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公积金贷款不再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有关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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