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简称“委托人”)委托,我们公司将对委托标的采用网络与现场同步的方式进行公开变卖,公告如下:
一、标的:位于乐山市市中区致江路108号2幢2楼、3幢2楼的商业用房,合计面积为3942.45平方米。整体变卖总价为1216.31万元,变卖保证金200万元,整体变卖不成也可分拆变卖:1、2幢2楼,建筑面积1707.52平方米,变卖价格为602.69万元,变卖保证金100万元;2、3幢2楼,建筑面积2234.93平方米,变卖价格为613.62万元,变卖保证金100万元。
二、变卖期限: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下午3:00。
三、变卖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内2人以上报名的将由拍卖公司于2015年11月17日10:00在乐山市中区天星路780号四号楼拍卖厅实施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在变卖报名限截止日如仅有一位报名者,则确定其为买受人。
四、标的展示时间:从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相关资料及文书在本公司展示。
五、保证金交纳和报名方式:公告期内,异乡人请将保证金汇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开户行:农行乐山天星路花园分理处 账号:2236 3801 0400 01861),同时持相关有效证件和法院出具的收款凭证到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473号三楼或乐山市中区天星路780号四楼或乐山市市中区常青路815号2楼办理相关手续。该标的所涉及之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变卖,缺席视为自动放弃享有之权利。
本公告同时见“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四川省拍卖行业协会网”
咨询电话:(0833)2403878 2428661 18990699901 18111464006 18683333361
公司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473号三楼乐山市中区天星路780号四楼 乐山市市中区常青路815号
四川乐山嘉昊拍卖有限公司
四川乐山众信拍卖有限公司
四川乐山欣盛通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
乐山45万元
峨眉山188万元
乐山788万元
峨眉山180万元
乐山1200万元
乐山30万元
乐山368万元
乐山125万元
乐山155万元
乐山2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