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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住房公积金关于职工申请贷款不收任何费用的声明

发布时间:2013-07-01 来源: 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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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市个别房地产中介机构在为职工向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打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旗号非法收取职工所谓的“评估费”、“快件费”、“手续费”等费用,加重了职工的购房负担。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住房公积金正常管理秩序。对此,我管理中心严正声明如下:
    一、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机构没有设立任何中介办事机构,也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中介和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是个别房地产中介机构以收取高额费用为目的自主行为,与我中心毫无关系。
    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有非常明确规定和条件,公积金缴存职工想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可以直接向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机构咨询,也可以登陆乐山公积金网站“你问我答”栏目咨询,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机构将提供详尽的服务。
    三、以牟利为目的、打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旗号非法收费,属非法侵权行为,要负法律责任。
四、我管理中心再次郑重声明: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我中心从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切勿轻信个别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说辞,注意防止上当受骗,如有情况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报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机构。
    五、我管理中心保留进一步依法追究有关机构或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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