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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全国楼市政策整理汇总

发布时间:2024-04-03 来源:房乐山网 发布者:珠珠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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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3月5日

地区:全国

政策核心:政府工作报告定调房地产

政策概要: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李强表示,过去一年来,因城施策优化房地产调控,推动降低房贷成本,积极推进保交楼工作,制定实施一揽子化解地方债务方案,分类处置金融风险,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对于 2024 年,李强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标本兼治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维护经济金融大局稳定。“优化房地产政策,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要一视同仁给予支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完善商品房相关基础性制度,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中村改造。”

发布日期:3月1日

地区:全国

政策核心: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扩大成效

政策概要: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召开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视频调度会议,要求乘势而上,扩大融资协调机制成效,并按照协调机制“应建尽建”原则,3 月 15 日前,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建立融资协调机制。其中,会议指出,融资协调机制是当前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破解房地产融资难题的创新举措,长远看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快“人房地钱”要素联动的有力抓手,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实施封闭管理,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各有关方面要抓紧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全力支持房地产在建项目融资和建设交付,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有效支持现房销售,稳定市场预期。

发布日期:3月4日

地区:大连市

政策核心:推出购房优惠组合政策

政策概要:近日,大连市推出购房补贴、金融信贷、税收、公积金等组合政策。大连市定于在 2024 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31日期间召开全市线上、线下房交会,房交会期间个人购买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参展楼盘新建商品房,并在4 月 15 日前正式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给予 200 元/平方米购房补贴,总补贴额不超过买方缴纳的契税总额。同时,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 1 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将购买 2 年以上(含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此外,还提出发挥商业贷款政策助力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作用。

发布日期:3月4日

地区:太原

政策核心: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购房套数认定执行“两认两不认”

政策概要: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对购房套数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商转公”购房时间限制也正式解除。对“认房认贷”进行调整优化,分为了“两认两不认”,即认“购房地住房”、认“全国公积金贷款记录”,不认“购房地外住房”、不认“全国商业贷款记录”。具体购房套数认定中,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为缴存职工需满足在购房地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方可认定为首套住房。《通知》中特别强调,购买非城镇住宅用地上的建筑不计算在住房套数之内,以前办理过公积金装修贷款不计算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之内,但“商转公”及“部分商转公”贷款、购买非城镇住宅用地上的建筑申请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之内。

发布日期:3月5日

地区:贵阳市

政策核心:调整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政策概要:近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并实施《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优化了贵阳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其中取消了异地贷款申请人的户籍限制,并且购买二手房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其中,《细则》规定,借款申请人申请异地贷款,应同时具备“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至少应在申请贷款前 6 个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等 6 项条件。同时,《细则》规定,异地贷款办理程序须经过申请、受理、审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办理、贷款发放六个步骤。借款人异地缴存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异地贷款。

发布日期:3月4日

地区:成都

政策核心:普布顿珠在成都调研时强调: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共建美好家园

政策概要:省委常委、副省长普布顿珠带队到成都调研,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推动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普布顿珠强调,物业管理服务是城市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聚焦治理融合这篇大文章,以物业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运行,促进高效能治理、高水平融合。要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大力支持物业企业品牌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努力建成一批组织体系健全、治理机制完善的物业小区。要加大宣传力度,严格监管执法,属地、部门、物业、业主合力解决群众关心关切问题,让物业服务更加可感可触可及。要强化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燃气安全等规范管理,加强日常巡检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筑牢安全防线,齐心协力守护美好家园。

发布日期:3月5日

地区:江苏省

政策核心:《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发布

政策概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对于改善型住宅的设计和建造多项标准作出规定与要求,涉及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层高、停车位数量、园区公共活动场、绿建等级等多维度标准。其中,在园区的总体设计及技术参数中,园区布局鼓励采用围合式布局;除临江、临湖及城市规划特殊区域外,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大于 60 米;容积率不高于 1.8、不低于 0.8;绿地率不低于 33%等。

发布日期:3月4日

地区:广州开发区、黄埔区

政策核心:出台“人才 30 条”:人才购房补贴最高 500 万元。

政策概要: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召开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大会,会上发布了《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出30 条措施。其中提出,实行招商招才联动,对战略科学家项目落户该区,可对项目和个人一揽子支持,个人认定为杰出人才,给予最高 500 万元购房补贴或提供最长 10 年免费科学家寓所。新增加新秀科技人才层次,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才,给予 50万元购房补贴。根据企业诉求,政策还重点强化科技人才、产业紧缺人才、技能人才支持。评选优秀、精英人才,分别给予300 万元、200 万元购房补贴。

发布日期:3月18日

地区:浙江

政策核心:促进家居消费,公积金可用来加装电梯、支持旧房装修

政策概要:近日,浙江省商务厅等13 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自 2024年 3 月 30 日起施行。其中提出,支持推动旧房装修。鼓励各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改善老旧小区环境及基础设施、配套设施,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支持采用装配化装修模式。鼓励企业开展旧房翻新设计大赛,展示升级改造优秀案例,推出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进街镇、进社区、进乡村、进小区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等公益性促销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出台针对性政策措施,支持居民更换或新购绿色智能家居产品、开展旧房装修。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支持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验收通过一年内,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频次可以一次性或者多次,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凭证金额。

发布日期:3月19日

地区:长沙市

政策核心:启动全面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政策概要:近日,长沙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和安全运行协调小组印发《长沙市全面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自即日起,部署在全市开展全面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提出超合同约定、超项目规划、超整改范畴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部署,长沙市将按照以区为主、市区联动,查整分离、交办督办,部门协作、联动处置的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信息化等多种手段,聚焦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制定解决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管理举措,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整治规范一批市场顽疾和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房地产各行业合法合规诚信经营、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的目标。

发布日期:3月20日

地区:云南普洱

政策核心: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

政策概要:云南省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关于做好优化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实行二套房与首套房同等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 60 万元;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 70万元。贷款额度不再按首套房和二套房来区分,但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仍按原规定分首套房和二套房执行。

发布日期:3月20日

地区:四川宜宾

政策核心:允许“先提后贷”,住房商业贷款记录不影响套数认定

政策概要:宜宾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其中提出,允许“先提后贷”政策。缴存职工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先提取该套住房未纳入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的公积金缴存余额,购房提取金额不超过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贷款金额(含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提取购房款金额之和不超过购房总金额。同时提出,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方式。以缴存职工家庭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公积金贷款记录、异地公积金贷款记录以及宜宾市公积金贷款记录作为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依据,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一笔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发布日期:3月22日

地区:全国

政策核心: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改革商品房相关基础性制度。

政策概要: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优化房地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要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持续抓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进一步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系统谋划相关支持政策,有效激发潜在需求,加大高品质住房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加快完善“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改革商品房相关基础性制度,着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发布日期:3月20日

地区:广州

政策核心:优化和完善城中村改造若干措施。

政策概要:《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关于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城中村改造项目审批与实施工作机制的若干措施》发布,包括项目审批、资金监管、企业引入等共九条。其中提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融资居住地块平均净容积率不高于4.5 的,原则上须规划配置不低于融资区住宅总建筑面积 3%的政策性住房;其融资居住地块平均净容积率在 4.5 或以上的,项目可按照不规划配置政策性住房方式推进。分期改造项目的复建安置资金总额与项目首期复建安置资金额度之差,可按30%比例采用无条件银行履约保函缴存。申请合作企业在报名阶段缴交的竞选保证金应不少于 5000 万元;合作企业确认后缴交的履约保证金应不少于 1 亿元。

发布日期:3月22日

地区:南宁

政策核心: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政策概要: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并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通知显示,对于多子女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南宁市中心城区〔含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五象新区(经开区)〕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已有一套住房,有住房贷款未还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同时,多子女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南宁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已有两套住房,有住房贷款未还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二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即享受最低首付比例为 30%,利率下限 LPR+20BP。

发布日期:3月22日

地区:济南

政策核心:二套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与首套房一致

政策概要: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对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其中,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与首套房一致。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统一最高贷款限额为: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 50 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 80 万元。

发布日期:3月22日

地区:广东中山

政策核心:购房无须提供个人住房证明。

政策概要: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暂停提交个人住房证明的通知》明确,自发文之日起,购房人在中山市购买商品房无须提供个人住房证明。

发布日期:3月21日

地区:山东青岛

政策核心:投入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 25%以上,可按楼栋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

政策概要: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青岛市 2024 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旨在促进青岛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化解房企风险。通知提出,鼓励各区 (市)通过回购、收转新建商品房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明确,改进预售许可办理流程。在建房地产项目申请预售许可时,预售部分投入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 25%以上,即可按楼栋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同时,推动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引导房地产企业由购地开发投资为主转为购地开发和购地开发与建设改造投资并重。

发布日期:3月26日

地区:山西大同

政策核心:开辟商品房预售资金拨付应急通道,企业可申请使用重点监管额度内资金。

政策概要:山西省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开辟监管预售资金拨付应急通道、解决“工抵房”网签备案变现融资等问题的通知》。本通知自 2024 年 4 月 22 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其中提出,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管账户内资金未达到剩余工程建设拨付节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支付建设工程款、建筑材料款、设备款、农民工工资出现困难,存在引发社会矛盾风险隐患,确需使用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支付相关费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提出申请并承诺以后期售楼款补足重点监管额度资金,预售资金监管部门报经市(县)政府同意后,开辟预售资金拨付应急通道,企业可依申请拨付使用重点监管额度内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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