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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铁腕打击小产权房

发布时间:2009-09-30 来源:嘉州房产网 发布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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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违法建筑,要采取停止违法建设措施  

 ●对建违法建筑,要采取停止违法建设措施。

  ●非法进行销售的,将没收这些非法销售所得,并追究违法开发商的责任。

  ●对代理违建的房地产中介代理机构,将取消房地产经纪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对已建成和已销售的违法建筑,逐一核查,采取拆除、没收、清退和征收等办法分别进行处置。

  ———关于落实人大《决定》坚决制止违法抢建的通知

  在火爆了一个月后,深圳小产权房销售市场最近开始沉寂。

  “政府严厉打击下的暂时沉寂。”一位不久前购买了民治一处小产权房的律师这样认为。

  而在7月8日下午召开的深圳市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工作动员大会上,对小产权房销售链条严查严打的表态,则正式宣布深圳向此前蠢蠢欲动的小产权房灰色交易市场说“不”。

  展现对违建查处决心的,是深圳市政府在一份决定中对查违中政府官员履职的空前严格问责表态:对干部包庇、纵容违法抢建,查证属实者,将就地免职,公务人员违纪谋取私利者,坚决清理,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一年内完成全市违建普查

  包括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荣,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华楠,副市长唐杰在内的多位领导出席了7月8日的动员大会,这标志着时隔十年后,深圳再次高规格启动违建治理。

  根据工作安排,动员大会标志着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问题正式启动,接下来,政府将在一年时间里,完成对全市违法建筑的全面普查,同时建立起相关数据库。

  吕锐锋表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4年10月28日,深圳共有违法建筑约40万栋。违法建筑大量占用土地,侵犯了公共资源,不仅影响了土地管理政策的有效实施,破坏政府公信力和权威性,而且造成管理盲区和安全隐患,危害城市生态安全,已成为损害深圳城市机体健康的“顽症”。

  过去深圳在治理违建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多成就,但依旧不能说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而这一次,人大《决定》出台以后,以往治理违建中利用政策空当期“抢建”的教训,也有所抬头。

  吕锐锋在7月8日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表示,要继续保持查处违法建筑的高压态势,确保违法建筑“零增量”。相关部门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认真吸取违法抢建“政策周期律”的教训,进一步加大查违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更硬的手段、更强的措施,坚决制止新的违法抢建,不折不扣地做到发现一宗、清拆一宗。

  严打小产权房销售链条

  在深圳市人大的《决定》公布后,被部分媒体解读为深圳将为“小产权房”转正的信息,迅速成为此前暗潮涌动的小产权房销售市场推销的噱头,甚至在深圳人大已经明确表示该理解为误读后,深圳的小产权房销售依旧异常火爆。

  7月8日的工作动员大会上,以小产权房为主题的非法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成为下一步政府将严厉打击的重要内容。吕锐锋表示,在高压查违的同时,将严厉打击非法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各区、街道、有关部门要继续打击非法房地产开发与销售行为,特别是国土房产、公安、工商、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执法,依法严肃查处非法房地产开发与销售行为。

  对于已经形成金融贷款、中介推销等完备的产业链条的小产权房销售,吕锐锋表示,深圳建设、司法、银监等部门要对违法房地产的施工监理、见证公证、融资贷款等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同时,要加强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群众正确理解认识,自觉抵制非法房地产开发和销售行为。政府将在近日专门制定和出台《深圳市查处违法抢建、销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坚决斩断违法抢建、非法销售的利益驱动。

  非法销售收入将被没收

  实际上,针对人大《决定》出台后部分地段抢建苗头出现的情况,深圳市政府最新一期政府公报上,下发了有关执行人大《决定》坚决制止违法抢建的通知,当中也明确提出,严厉打击违法建筑销售行为。

  7月8日联系了此前张贴广告出售小产权房的中介,多名销售人员均表示,最近一段时间已经取消了公开发广告、促销的销售行为,“政府现在查得很严”,一长期代理龙华民治片区小产权房的中介罗先生表示,最近一段时间,他们已经不再公开销售,“不过想买还买得到,因为房子盖好了在那里了,总是要卖的”。

  启动最严格的查违问责

  与7月8日动员大会同时发布的政府关于落实人大《决定》坚决制止违法抢建的通知,也对查处违建中公务人员的履职提出了严格的问责制度。

  根据通知要求,市、区查违机构将实行24小时值班,向全社会公开投诉电话和联系方式,受理各类违法抢建的投诉,要做到受理一宗、核查一宗、督办一宗。强化挂点包干巡查,一经查实,立即清拆。

  同时,将落实片区违法建筑排名机制,对各街道违法建筑情况实行一月一排名,定期予以通报,对违法建筑数量排名在前三位,并且没有及时整改的街道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监察部门将对违建数量连续三次排名前三位的街道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在问责上,对于因为玩忽职守造成辖区范围内出现违法抢建行为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机关干部包庇、纵容违法抢建,查证属实,将就地免职,公务人员违反工作纪律以权谋私者,坚决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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