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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全国楼市政策整理汇总

发布时间:2023-05-03 来源:房乐山网 发布者:珠珠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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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3月30日

地区:全国

政策核心:自然资源部、银保监会推进“带押过户”

政策概要:3月30日,自然资源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决定深化不动产登记和金融便民利企合作,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通知要求,各地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带押过户”推行情况、模式及配套措施情况,深入探索,以点带面,积极做好“带押过户”。要推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其他市县拓展;要推动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率先实现,并逐步向跨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展;要推动住宅类不动产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工业、商业等类型不动产拓展。实现地域范围、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类型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带押过户”服务。

发布时间:3月28日

地区:湖南

政策核心:暂停与渤海银行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

政策概要:3月28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擅自拨付商品房预售资金的通报》称,渤海银行株洲分行擅自划扣恒大誉苑北大资源天池项目重点监管资金,导致项目复工复产资金不足房屋逾期难交付,要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构暂停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辖基层经营单位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同时,湖南省住建厅建议,相关部门和单位慎重选择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辖基层经营单位作为住房公积金、物业维修基金等资金的存储银行,有效防范风险。

发布时间:3月29日

地区:海口

政策核心:加强和改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政策概要:《海口市加强和改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近日印发。《方案》提出,通过坚持穿透式管理,加强部门联动,实现小区共建共治共享,打造“先锋物业和美小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品牌,努力实现小区环境面貌有改善、物业服务质量有提高、居民居住品质有提升,加快建设海南自贸港核心区和现代化国际化新海口。《方案》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各区是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主体,负责对本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指导、协助和监督本辖区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

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物业承接查验,物业项目的移交和接管工作等。同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海口市直相关单位是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行业监管主体,要各负其责、多方联动,共同推进物业管理工作实现新突破。海口市住建局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海口市发改委负责制定住宅小区政府定价的相关收费政策;负责审批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予以指导。

发布时间:3月27日

地区:福州

政策核心:出台人才住房保障办法实施细则

政策概要:3月27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对保障对象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同时对人才家庭申购人才限价商品

住房允许选购套数、购房补贴、购房贷款贴息、租赁补贴实行常态化申请等事项进行了细化该《实施细则》有效期自2022年8月15日至2027年8月14日,与去年印发的《“好年华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一致。

发布时间:3月31日

地区:福州

政策核心:优化公积金租房购房,支持合理住房消费

政策概要:近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租房购房提取政策和进一步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的通知》,于4月17日起正式执行。主要包括:优化租房提取频次和条件、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租房购房提取金额可参与贷款额度测算、优化购房提取有效证明材料、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等措施。

发布时间:3月28日

地区:沈阳

政策核心:二季度首套房贷利率降至3.8%,二环外不限购

政策概要:3月28日,沈阳市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内容涉及科学安排土地供应、调整首套房贷利率、支持公寓类非住宅去库存等。其中明确,实施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二季度起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一季度的LPR-40BP 调整为LPR-50BP,即由3.9%降至3.8%。此项规定自4月1日起至6月30日有效。优化限购区域。继续对和平、沈河、铁西、皇姑、大东、于洪等六区(不含二环外)实施限购政策。

发布时间:3月29日

地区:四川宜宾

政策核心:外卖配送行业从业人员最高可享受4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政策概要:近日,宜宾市市场监管局、市外卖配送行业党委、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宜宾市外卖配送行业从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本市外卖配送员缴存半年及以上住房公积金,最高可享受 40 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助力外卖小哥实现在城区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梦”。

发布时间:3月31日

地区:北京市

政策核心:北京市启动二手房“带押过户”工作

政策概要:3月31日,北京银保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个人存量住房交易“带押过户”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住房交易双方可以在原抵押权不解除的情况下办理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有效克服了传统方式下交易成本高、时间长、流程复杂等问题。居民在出售在京住房时

不再需要提前结清房屋现有按揭贷款,可在原抵押权不解除的情况下直接办理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且买卖双方可在不同银行贷款,极大便利居民住房交易,降低交易成本。

发布时间:4月4日

地区:合肥市

政策核心:合肥市从四个方面调整购房政策

政策概要:4月4日,合肥对楼市政策作出调整,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第一,在庐阳区大杨镇、三十岗乡,蜀山区小庙镇,包河区淝河镇、大圩镇购买住房不限购。限购资格查询时,上述非限购区域住房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第二,刚需资格认定中“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调整为“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累计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追溯补缴不予认可)”。刚需购房人其他资格认定条件保持不变。第三,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该市区户籍居民家庭(以居民户口簿载明信息为准),可购买第3套住房。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多子女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以居民户口簿载明信息为准),可购买第3套住房。第四,对持有安徽省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安徽省居住证确认单)且居住地址在安徽省合肥市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该市限购区域购买1套住房

发布时间:4月2日

地区:兰州市

政策核心:兰州市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存贷比

政策概要: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该中心将于2023年4月10日起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存贷比(缴存余额系数)进行调整,由原来的18倍提高至24倍,缴存时间系数也相应予以调整。调整后,贷款职工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的实际贷款额度将明显提高。据了解,兰州公积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可贷额度实行存贷挂钩机制,即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缴存余额系数×缴存时间系数。调整后缴存时间在6至24个月的,实际可贷额度平均提高15万元。

发布时间:4月4日

地区:四川宜宾

政策核心: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政策概要: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的通知》。其中提出,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贷款申请人为单身缴存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 40 万元调整至50万元;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70万元。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在宜宾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增加10万元;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符合宜宾市高端人才政策的缴存职工家庭在宜宾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增加20万元。

发布时间:4月4日

地区:安徽黄山市

政策核心:调整实施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

政策概要:4月4日,黄山市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该市于4月1日调整实施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中提出,适当扩大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缴存职工父母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可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持无房租赁住房的缴存职工按需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提高多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月提取额至1800元。其他家庭(含单身家庭)仍执行最高月提取限额1500元,年度最高提取限额18000元。进一步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家庭购买我市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经查询,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即为购买首套住房,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为购买第二套住房。

发布时间:4月10日

地区:天津

政策核心:鼓励基本装修交房和家电租赁

政策概要:4月10日,天津市商务局等13部门发布《关于大力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的通知》,其中明确鼓励基本装修交房和家电租赁。引导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鼓励配置电视、机顶盒、冰箱、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等基本家电产品。积极探索家电及全屋 WIFI、智能家居产品租赁业务,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消费需求。

发布时间:3月31日

地区:西藏

政策核心: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政策概要:近日,西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西藏自治区进一步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政策》包括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实施财政补贴等8个方面22条政策措施。《政策》明确,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购买住房的,可先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缴存金额并留足贷款金额要求的余额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推行“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提高住房贷款额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自治区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自治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可在购房地申请公积金贷款,享受与自治区缴存职工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利率及额度。对在自治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的(不含别墅等高档住宅)购房人,按照购房建筑面积或购房总价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补贴。《政策》执行期限为3年。

发布时间:4月9日

地区:宁夏

政策核心: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工将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政策概要: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通知》提出,宁夏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县城取消落户限制,实现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便捷落户。加快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保障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学位供给等。

发布时间:4月7日

地区:郑州

政策核心:住房公积金支持租房提取和刚需购房,最高贷款金额100万元

政策概要:4月7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和购房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支持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加大对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其中针对刚性住房需求,购买家庭首套住房、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满足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金额为100万元;仅购房人满足贷款条件、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最高贷款金额为80万元。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不再结合家庭缴存账户余额认定。

发布时间:4月11日

地区:广东中山

政策核心:鼓励“商住”用地改工业用地

政策概要:4月11日,中山市发布《关于支持商业、住宅用地改变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的通知》,提出对于原先由工业用地经批准改变用途后形成的商业、住宅用地,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调整用途回工业用地的,中山将原改变土地用途时已补缴的土地价款数额,作为本次土地用途改变的补贴发放给土地使用权人。这是中山首个支持“商住改工”的政策,将有力推动中山全市“向存量要空间”,进一步拓展产业用地、夯实制造业基底。

发布时间:4月10日

地区:江苏常州

政策核心: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孩家庭最高增30万元,博士最高贷120万元

政策概要:日前,江苏省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

贷款有关支持政策的通知》,对多孩家庭贷款额度、人才贷款政策支持范围进行调整。在提高多孩家庭贷款额度方面,《通知》提到,符合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遵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借款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分别增加20万元、30万元。在扩大人才贷款政策支持范围方面,《通知》表示,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发布时间:4月10日

地区:河南周口

政策核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套住房认定标准

政策概要:据河南省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4 月10日消息: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放宽了多项住房公积金政策,着力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提高最高贷款额至60万元;推出“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调整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由原来的“认房又认贷”,调整为以户籍所在地的不动产中心出具的个人房屋信息查询情况表登记内容为准;取消贷款户籍限制等。同时,加大惠企力度方面。降低了楼盘备案准入标准。房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多层住宅楼栋的备案准入时,将对主体结构工程进度的要求由原来的“完成主体封顶”调整为“达到主体结构的 2/3”。

发布时间:4月10日

地区:全国

政策核心: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以努力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的房子为目标,为全社会提供高品质的建筑产品。

政策概要:4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到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调研考察、听取科研工作汇报。倪虹表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中国式现代化落实到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具体工作实践中。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科技赋能,要加强科技引领,把科技创新摆在各项工作突出位置,持续巩固提升世界领先技术,集中攻关突破“卡脖子”技术,大力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法、新产品,把产品质量、科技含量提上去,以努力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的房子为目标,为全社会提供高品质的建筑产品。要充分认识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位置,增强责任意识。行业企业要充分发挥国民经济“顶梁柱”“压舱石”作用,自觉担当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使命责任,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发布时间:4月10日

地区:全国

政策核心: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联合推进绿色建材下乡试点活动。

政策概要: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的通知》,决定在2022年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推进,联合开展 2023 年绿色建材下乡活动。通过组织不同形式的线上线下活动,加快节能低碳、安全性好、性价比高的绿色建材推广应用。

发布时间:4月12日

地区:全国

政策核心:自然资源部:赋予省级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

政策概要:在自然资源部4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司长赵毓芳表示,今年主要在计划安排的总量和配置结构方面做好谋划,推进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配置更加精准、有效。总体而言,自然资源部通过持续探索改进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特别是今年在原有基础之上探索了基础指标分配制度、耕地保护激励制度,来实现对国家重大项目的保障,赋予省级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赵毓芳表示,一方面,省级政府可以研究制定重大项目清单,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另一方面,省级政府统筹安排基础指标分配和调剂余缺,统筹实施保障。

发布时间:4月11日

地区:四川

政策核心:要大力提振房地产消费,因城施策出台房地产扶持措施。

政策概要:4月11日,省委书记王晓晖主持召开省委专题会议,研究激活消费、扩大内需工作。他强调,总需求不足仍是当前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其中消费不旺是重要因素。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着力扩大内需的部署要求,落实责任、锚定目标、真抓实干,坚决打赢促消费扩内需攻坚战,进一步将我省的人气聚起来、商气汇起来、烟火气旺起来,为完成全年经济增长目标多作贡献。会议指出,要大力提振房地产消费,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出台房地产扶持措施,重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发布时间:4月11日

地区:湖北

政策核心:设立500亿元消费贷,鼓励住房装修等信贷消费

政策概要:4月1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要加快消费恢复提振,支持省内金融机构增加消费信贷规模,降低贷款利率,鼓励消费升级。统筹金融机构现有消费信贷产品,设立湖北消费贷500亿元,首期安排300亿元,鼓励省内居民汽车购置、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等线下信贷消费。对2023年4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新增单笔消费贷达到1万元的,省级财政按照年化利率1.5%、期限两年、最高累计3000元予以贴息,助力激发消费需求。

发布时间:3月31日

地区:四川省遂宁市

政策核心:多举措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政策概要:3月31日,四川省遂宁市住建局、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遂宁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文件出台7条具体举措:优化房地产项目调控措施、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优化公积金政策、盘活存量车位、规范供水供电供气收费行为、延长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时间。同时,将2022年“房9条”“新10条”政策措施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

发布时间:4月19日

地区:全国

政策核心:国家发改委:将推动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的信贷支持

政策概要:4月19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通过建机制、强服务、重前期、优环境、促融资、抓示范等工作,使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到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中来。其中,在促融资方面提出,推动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的信贷支持。鼓励民间资本通过产权交易、并购重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等方式盘活自身资产,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提升投资积极性。

发布时间:4月19日

地区:南京市

政策核心:主城六区实施房票安置政策

政策概要:日前,南京市建委牵头印发 《南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暂行办法》,于4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暂行办法》明确了房票安置的适用范围、使用规则、奖励政策等。房票由各区房屋征收部门制定核发,仅能用于被征收人自行购买安置房或商品房,不予兑换现金,不能转让、赠与、套现、抵押,只能被征收人自己或者配偶、父母、子女用。房票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为12个月。新购房屋免征契税,房票余额可以向区房屋征收部门申请现金兑付。被征收人如在南京孟北、百水、绿洲三个片区购买,可在安置房申购优惠幅度的基础上再获得房票面额使用部分最多 10%的购房奖励。

发布时间:4月18日

地区:杭州

政策核心:对多子女家庭施行住房公积金优惠

政策概要:近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完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5月1 日起施行。《通知》明确,杭州市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 20%确定。杭州市多子女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可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实际房租支出超过限额标准的,可提供租赁有效凭证按实际已支付的房租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本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发布时间:4月21日

地区:全国

政策核心:最高法院批复:商品房消费的权利优先于受偿权、抵押权及其他债权

政策概要: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该批复

明确,商品房消费者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已支付全部价款,主张其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只支付了部分价款的商品房消费者,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实际支付剩余价款的,可以适用前款规定。在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情况下,商品房消费者主张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该批复自2023年4月20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4月24日

地区:河南省

政策核心: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政策概要:河南省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在郑州市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80万元、60万元统一调整为100万元,首套或二套住房、夫妻双方缴存或单方缴存不影响最高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省直单位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 120万元、90万元统一调整为150万元。

发布时间:4月24日

地区:太原

政策核心:优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

政策概要:4月24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优化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5月1日起正式执行。《通知》从三个方面优化了租房提取政策,一是提高了租房年度最高提取额度,六城区范围内,职工本人及配偶年度最高提取金额由 22000元提高至25000元;“三县一市”范围内,职工本人及配偶年度最高提取金额由7000元提高至10000元。二是突出了对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租房支持,养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在上述年度最高提取额度的基础上再增加1000元。三是优化了提取频次,由一年内提取一次调整为自然年度内按需提取。

发布时间:4月23日

地区:长沙

政策核心:鼓励购房等大宗消费,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政策概要:4 月23日,长沙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的《长沙市关于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正式印发,围绕促消费、稳投资、扩外贸、强产业、扶实体5个方面推出23条具体政策措施,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社会预期。其中提出,鼓励购车购房等大宗消费,推动《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财税补贴工作实施细则》落地落实。同时,稳定房地产领域投资,支持房地产项目和参建企业、材料供应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此外,加大财税支持力度,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按规定给予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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