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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全国楼市政策整理汇总

发布时间:2024-01-01 来源:房乐山网 发布者:珠珠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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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1月28日

地区:全国

政策核心: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继续用好“第二支箭”支持民营房地产企业发债融资

政策概要: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组织部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举行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相关会议、文件要求,持续推动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做好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参会机构表示,要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避免简单的“垒大户”和“一刀切”行为,继续用好“第二支箭”支持民营房地产企业发债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

发布日期:11月29日

地区:天津市

政策核心:天津市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工作

政策概要: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在天津市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在商品房销售系统中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应当确保商品房销售系统中提交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下载打印并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完全一致。买卖双方确需更改合同内容的,应当先行解除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注销备案后,再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发布日期:11月28日

地区:广东揭阳

政策核心:出台八条新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

政策概要:日前,广东省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做好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0日止。文件内容主要包括依法有序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减免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提高预售监管资金使用便捷度、稳妥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允许申办分期规划核实和验收交付、允许分阶段申办施工许可、加强商品房交易风险防控等八项内容。

发布日期:11月29日

地区:四川德阳

政策核心:应届毕业生缴存住房公积金给予补贴,购房可贷额度增加10万元。

政策概要:日前,德阳市在四川省首创应届毕业生住房公积金定制支持政策。该项政策在首次缴存补贴、留德缴存补贴、贷款额度支持三方面给予支持。按照政策,毕业生与在德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且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毕业生未签订就业协议书,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每人可获得200元的首次缴存补贴。这项政策的支持对象覆盖德阳行政区域内30所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包括4所普通高校、9所高职院校、17所中等职业院校。

发布日期:12月4日

地区:海南

政策核心:现房销售项目公积金贷款免存保证金。

政策概要:12月4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现房销售房地产项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免存保证金的通知》明确,即日起,海南省现房销售房地产项目免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证金,并规定对已留存保证金的现房销售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解付保证金或解除保函。

发布日期:11月30日

地区:南京

政策核心:提高二次使用公积金买第二套房贷款额度,每户最高100万元。

政策概要:11月30日,江苏省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23年12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贷款政策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通知提出,提高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即职工家庭名下在南京市有一套住房且人均拥有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在全国范围内只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可以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

发布日期:12月1日

地区:武汉

政策核心:进一步完善房企“白名单”管理制度,扩大有效投资。

政策概要:湖北省武汉市发布《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经济恢复向

好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本政策自公布之日(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 年12月31日。文件要求,促进房地产投资。摸清全市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各类房屋供需总量。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白名单”管理制度,优化项目审批,加快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积极推进“商改租”,盘活存量商办类房屋,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住房等。做好危旧房合作化改造、适老化改造、青年人才公寓、科技工作者社区建设、房地产供应链平台搭建等工作,鼓励开发探索“精装+适老”产品。组织开展保障性住房试点工作等。

发布日期:12月4日

地区: 成都

政策核心: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

政策概要:日前,成都市住建局、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的通知》。《通知》提出,严格落实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为新建商品房销售和存量房买卖、租赁提供代理、居间等经纪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向所在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领取房地产经纪机构网上签约权限。房地产经纪服务人员应按照《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正式启用成都市房地产经纪服务人员工作牌的通知》要求及时办理和领取成都市房地产经纪服务人员工作牌,主动挂牌上岗,亮证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增强社会认同感。《通知》还从进一步规范信息公示、加强存量房买卖房源发布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发布日期:12月4日

地区:江苏苏州

政策核心:实施“卖旧买新”购房补贴,最高全额补贴所购新建商品房缴纳契税

政策概要:江苏省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政策明确,苏州市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凡是2023年1月1日以来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2023年12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房的,都可以分层次享受购房契税补贴,买得越早越实惠,最高可享受100%购房契税补贴。各市、区将于近日公布具体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12月1日

地区:江西抚州

政策核心:允许提取公积金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

政策概要:日前,江西省抚州市出台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其中明确,在抚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征信良好且在本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专指配偶),符合要求的即可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要求之一为单缴存人须保留不低于1万元余额;二是属双缴存人需各保留不低于5000元的余额。

发布日期:11月30日

地区:四川宁南

政策核心: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发放购房补贴。

政策概要: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宁南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八条措施》,包括落实金融支持保障、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加强房地产项目服务保障、实施特殊群体置业补贴、推行集体和国有土地征收货币化安置等 8 个方面。其中,公积金方面,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住房公积金+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业务;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倍数,由原先20 倍提高至 25 倍;支持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人员购买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享受县内缴存职工同等贷款额度;执行宽松的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实行“认房不认贷”。此外,实施特殊群体置业补贴。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5月31日止。

 发布日期:12月6日

地区:全国

政策核心: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部署开展城市体检工作

政策概要: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根据指导意见,城市体检的重点任务包括明确体检工作主体和对象、完善体检指标体系、深入查找问题短板、强化体检结果应用、加快信息平台建设等五个方面。指导意见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划细城市体检单元,从住房到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找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要围绕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建立城市体检基础指标体系,设定一定数量的核心指标。核心指标为能够获得精准稳定数据、可以进行纵向横向对比且具可持续性的指标。

发布日期:12月4日

地区:内蒙古

政策核心:提高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宅可贷额度

政策概要: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自2023年12月5日起,借款人夫妻双方在呼和浩特市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由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提高为25倍。

发布日期:12月4日

地区:四川

政策核心:开展五大行动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政策概要: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联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印发《民营企业融资难题破解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方案》提出聚焦首贷客户开展服务质效提升行动,建立“民企首贷通”融资对接平台及二维码,通过“线上平台+线下走访”联动形式拓宽民营市场主体贷款覆盖面。开展服务质效提升、信贷增量降本、信用信息聚合、融资渠道拓展、金融生态优化等五大行动,聚焦民营企业融资难点精准发力,促进金融资源进一步向民营小微企业倾斜。聚焦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开展融资渠道拓展行动,支持民营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再融资提质增效做强主业;支持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民营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和未上市企业股权。此外,开展金融生态优化行动,推广主办行或银团贷款模式,鼓励主办银行或银团牵头行做好对民营企业的账户服务、交易结算等综合服务,主动做好资金接续服务,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健全信用风险管理机制,提高对关联交易的穿透识别、监测预警能力;强化金融生态环境评价结果运用,鼓励对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排名靠前的地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发布日期:12月5日

地区:广州

政策核心:房地产中介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中介服务费用

政策概要:广州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房地产中介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中介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中介服务费用。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实施价格欺诈。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中介服务费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强制要求加入平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统一的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干预房地产中介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

 发布日期:12月11日至12日

地区:全国

政策核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房地产三大任务

政策概要:12月11日至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总结了2023年经济工作,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系统部署2024年经济工作,强调明年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扎实做好9项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房地产三大任务:将化解房地产风险放在首位、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进城镇化建设。会议要求,要统筹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完善相关基础性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类要素双向流动,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发布日期:12月13日

地区:西安

政策核心: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严禁用于归还项目开发贷款本息

政策概要: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其中,细则规定重点监管资金只能用于支付施工进度款、设备材料款,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费用。住宅及商业类重点监管资金只能用于支付监管项目正负零(工程形象进度)至首次不动产登记期间产生的费用,车库根据实际用款进度进行拨付。重点监管资金严禁用于归还项目开发贷款本息。项目辖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区管委会拨付重点监管资金时,应认真核对有关信息,确保拨付对象、拨付金额与工程建设合同等资料基本一致,严禁开发企业利用关联公司账户套取重点监管资金。

发布日期:12月11日

地区:湖南株洲

政策核心:大学生毕业五年内首次买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上浮30%

政策概要: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并将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支持购房方面,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大学毕业生,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毕业5年内首次在株洲市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可贷额度上浮30%; 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调整至100万元。

发布日期:12月12日

地区:江苏泰州姜堰区

政策核心:持房票购买本区新房,按实际使用房票金额的15%给予奖励。

政策概要:近日,泰州市姜堰区制定出台《姜堰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其中提出,本区范围内房屋征收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征收部门将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总金额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在姜堰区、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选择房票安置的,按以下标准另给予奖励:房票持有人在本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按实际使用房票金额的15%给予奖励;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房票持有人在姜堰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按实际使用房票金额的10%给予奖励;姜堰区房票持有人在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奖励标准按购买房屋所在区制定的标准执行。房票使用及安置奖励对象为被征收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

发布日期:12月18日

地区:全国

政策核心:中央财办: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政策概要:近日,中央财办有关负责同志接受中央主要媒体采访,深入解读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回应当前经济热点问题。对于房地产领域,该负责人表示,领会好、落实好会议精神,需要着重把握好三方面内容:一是,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二是,抓紧推进 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 造等“三大工程”。三是,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转型期,虽然遇到了一些困难,但持续发展仍然有广阔的前景和坚实的支撑。随着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持续落实,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实施,相信一定能够有效化解风险,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12月15日

地区:全国

政策核心:因城施策精准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政策概要: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其中,会议提出,因城施策精准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三大工程”的支持力度,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12月14日

地区:北京市

政策核心:调整普通住宅标准,降低首套房首付比例至3成。

政策概要:北京市住建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明确对普宅认定标准进行优化。自2024年1月1日起,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5环内住房成交价格在8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5-6环住房成交价格在6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6环外住房成交价格在4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等三个条件的住房视为普宅。同时调整首套房、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统一降至3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40%。此外,商业银行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也将调整,按11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首套房贷利率最低为 4.2%。

发布日期:12月14日

地区:上海市

政策核心:调整普通住宅标准,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政策概要:上海市住建委等五部门发

布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调整上海市普通住房标准。对于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二是,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此外,自12月15日起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是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 10 个基点,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 30%。二是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30个基点,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发布日期:12月21日至22日

地区:全国

政策核心:明年重点抓好住房和房地产等4大板块18个方面工作

政策概要:12月21日至22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回顾总结2023 年工作,系统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会议强调,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意义重大。明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重点抓好4大板块18个方面工作。其中,在住房和房地产板块,会议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新形势。稳定房地产市场,坚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精准施策,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房地产政策,持续抓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稳妥处置房企风险,重拳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的新机制,完善房屋从开发建设到维护使用的全生命周期基础性制度,实施好“三大工程”建设,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住房问题,下力气建设好房子,在住房领域创造一个新赛道。

发布日期:12月22日

地区:四川

政策核心:坚持“一城一策”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多措并举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元化住房需求

政策概要:四川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在成都举行。会议指出,明年经济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突出重点、把握关键。会议提出,要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着力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重要突破口,增强县城集聚吸附资源要素和人口的能力。坚持“一城一策”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多措并举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元化住房需求,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12月25日

地区:广州

政策核心:市内无房、省内有房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政策概要: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了广州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其中提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缴存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内购买,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此外,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配偶或双方父母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发布日期:12月22日

地区:深圳

政策核心:房地产直播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承诺

政策概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深圳市网络直播营销中广告活动合规指引》的通知。其中提出,网络直播发布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发布日期:12月25日

地区:成都

政策核心:下月实施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新政

政策概要:近日,成都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应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因增设电梯受到影响的利关系人有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的,业主可协商解决增设电梯过程中的利益平衡、权益受损等事宜。业主协商不成的,社区居委会应组织调解。业主拒绝社区居委会调解或经调解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属地街道办事处应搭建平台,召开协调会进行调解。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应出具相关调解情况记录。两级调解后,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应对申请人递交的增设电梯项目申请资料予以盖章确认。业主仍有异议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发布日期:12月22日

地区:河北唐山

政策核心:取消住房限购限售政策。

政策概要:近日,河北省唐山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实施意见》。《意见》在全方位保障多层次住房需求、调整优化房地产支持政策、探索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模式等方面明确14条措施。其中,在调整优化房地产支持政策方面,取消限购限售政策。取消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本地居民、外地居民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均无政策限制。取消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品住房限售政策。新建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取消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限房价、竞地价”的土地出让政策。

发布日期:12月20日

地区:四川泸州

政策核心:对特定群体发放购房补贴,买首套或二套新房补助购房款的2%。

政策概要:四川省泸州市发布《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发放购房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提出,泸州将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泸州市农村户籍人员、非泸州市户籍人员、毕业未满五年的大学(包括专科和本科)毕业生,以及按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实施购房补贴政策。通知明确,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符合条件的申请补助对象在泸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购买的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未经政府同意,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司法拍卖房屋除外),按照购房款总额(凭增值税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的2%一次性给予购房补助。

发布日期:12月27日

地区:全国

政策核心:央行: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构建房地 产发展新模式。

政策概要: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在北京召开2023年第四季度(总第103次)例会。会议指出,要因城施策精准实 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一 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 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 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加快构建 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发布日期:12月29日

地区:南宁

政策核心:结合商贸、文旅、体育等领域自有活动开展异业 联动购房推介。

政策概要:近日,广西壮族 自治区南宁市发布《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2024年元旦、春节促消费工作措施的通知》,涉及稳定住房消费等方面 的措施。其中提出,加大商品房促销。组织各类“房地产+”促 销活动,结合商贸、文旅、体育等领域自有活动开展异业联动 购房推介。发动各开发企业结合项目实际,自行开展面向本地、 外地客群的商品房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在邕购房。

发布日期:1月1日

地区:广东东莞

政策核心:1月1日起取消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

政策概要:东莞市住建局通过官方平台 “莞 e 认购”宣布,即日起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利率下限,具体的房贷利率由各商业银行根据市场化、法制化 原则自主确定。这意味着东莞现有首套房贷利率下限LPR-20BP将突破20BP的限定。此前,东莞大部分银行首套利率下限为LPR-20BP,即4.1%,现在取消首套房利率下限,意味着东莞房 贷利率有进一步下降的空间。

发布日期:12月31日

地区:湖北孝感

政策核心:进一步扩大购房补贴范围,高学历人才首套房最高补贴12万元

政策概要:2024年1月1日起,湖北省孝感城区实施新版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 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包括进一步扩大购房补贴范围,劳模家 庭、烈属现役和退役军人家庭、非本市城区户籍家庭可享受相 应购房补贴等政策。其中明确,新建商品房购房契税100%补贴 政策和首套房补贴政策顺延至2024年6月30日。对企事业单 位引进的人才在孝感中心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 的,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2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本科生4万元的标准发放购房补贴。

发布日期:12月29日

地区:四川广元

政策核心:十七项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政策概要:2023年12月29日,广元市人民政 府办公室发布《广元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七条措 施》。其中提出,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重点支持新市民、青 年人租房提取,提取金额由每年6000元提高至12000元。提高 贷款额度,单职工和双职工由50万元、70万元提高至70万元、90万元。降低首付款比例,首套房由30%降为20%,二套房由40%降为30%。措施施行期间在市城区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的,给予100 元/平方米的财政购房补贴,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 房的,给予150元/平方米的财政购房补贴,以上政策不包含限 价商品房。购买新建车库车位的,给予3000 元/个的财政补贴。 在市城区购买普通二手住房的,按总房款的1%给予购房补贴, 购买新建商业用房的,按总房款的1%给予财政补贴(总房款 以增值税发票上金额为准)。支持开展团购活动,同一团体在 同一项目一次性购买10套及以上商品房的,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另行给予团购优惠。降低开发企业保证金比例,开发楼盘土 地或在建工程未抵押的5%、抵押的10%缴纳保证金,分别降低为3%、5%。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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