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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全国楼市政策整理汇总

发布时间:2023-12-02 来源:房乐山网 发布者:珠珠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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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1月6日

地区:河北

政策核心:2024年起全省各类土地征收补偿执行统一标准

政策概要:近日,河北省政府出台《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其中规定,全省各类土地征收补偿执行统一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涵盖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山区未利用地和坝上未利用地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其他补偿费用。新的征地区片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10月31日

地区:郑州二七区

政策核心:购买商品房最高补贴50%契税

政策概要:10月31日,郑州市二七区发布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申报工作通告。通告指出,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房屋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其中2023年8月3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二七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不限户籍)且在二七区完成缴纳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按照契税的 50%给予补贴;2023年8月3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二七区购买商业用房(不含二手房)且在二七区完成缴纳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按照契税的20%给予补贴;2023年8月3日前(不含8月3日)在二七区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且在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缴纳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按照契税的20%给予补贴。

发布日期:11月6日

地区:湖北荆门

政策核心:三区开展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工作

政策概要:近日,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荆门市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稳妥推进、以点带面”原则,不断提高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的比重和规模,逐步推进新建商品房全部实现现房销售,从源头解决“交房难”“入住难”“办证难”等问题,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房、交房即办证”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新模式,探索建立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方案》明确,试点范围为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时间为2023年10月—2026年9月。

发布日期:11月6日

地区:江苏南通

政策核心:优化中心城区房地产业发展

政策概要:近日,南通市住建、人社、资规、行政审批等4个部门联合印发《优化中心城区房地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主要涉及土地供应、规划指标、助企纾困、减轻购房压力等方面内容。其中,在支持项目加快销售去化方面,《措施》提出要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模式,支持开发企业根据购房人的意愿提供定制化、差异化装修产品。对于对去化周期较长、区位比较偏的开发项目,可以适当降低装配率和绿建要求,允许毛坯销售,更好地帮助企业销售去化。在土地供应方面,《措施》明确,进一步优化住宅用地供应布局和结构,加大改善型住房供应比例,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和拆迁安置项目,科学确定保障性限价房用地供应规模。合理确定住宅用地出让价格,取消单宗商品住宅用地限价要求。经营性用地交易服务费实行优惠减免。

发布日期:11月4日

地区:广东珠海

政策核心:鼓励适当设置不计算计容建筑面积的飘窗

政策概要:近日,广东省珠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与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多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鼓励居住户型设计创新及商业配套建设。调整住宅阳台半计容面积比例。对于尚未办理规划条件核实的住宅项目:每户住宅阳台的半计容面积比例上限由占户型水平投影面积的15%提升至20%,阳台进深不超出2.4米的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满足开敞率不低于40%的主景观阳台不限制进深。住宅沿城市主干路及临城市广场、公共绿地,因规划要求封闭(图纸注明)的阳台,在新建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算、规划条件核实、房地产测绘、房地产登记确权时,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同时,珠海市还鼓励适当设置不计算计容建筑面积的飘窗。

发布日期:11月1日

地区:广西贵港

政策核心:支持非住宅规划性质变更,可按程序调整为住宅性质商品房出售

政策概要:11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贵港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提出,支持非住宅商品房规划性质变更。公寓或办公性质的非住宅商品房,为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可按程序调整为住宅性质商品房出售。同时,该市将引导房地产企业合理定价。即日起商品房实际成交价格不得超过公示的备案价。本通知施行前已办理预(现)售的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可以申请商品房销售价格调整,重新申报可售房源销售价格。房地产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交易情况,每半年申请一次调整价格。

发布日期:11月6日

地区:四川宜宾

政策核心:组团购买10套及以上购房群体,每套补贴15000元

政策概要:11月6日,四川宜宾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机制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涉及鼓励住房消费、服务企业发展、强化住房保障、规范市场秩序4大方面。其中提出,2023年11月6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本市主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补贴。大力支持团购,2023年11月6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本市主城区同一新建商品住房开发项目,组团购买10套及以上住房的购房群体,按15000元/套给予团购补贴。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项目实际,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另行给予让利优惠,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预售申报价格跌幅范围。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让利企业的销售情况进行考核,给予表扬奖励。同时,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发布日期:11月6日

地区:天津滨海新区

政策核心:高校在校生可直接落户,居住证落户须持有住房

政策概要:11月6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印发《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新区产业工人、京津冀协同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在“滨城”持有效居住证的准市民、在“滨城”创业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以及为“滨城”贡献者落户。其中提出,户口在本市全日制高职及以上院校集体户的在校生、毕业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可在滨海新区落户。本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申请投靠的,按照天津市现行户口政策落户。此外还提到,超过35岁的产业工人落户和通过居住证方式落户的人,需要在滨海新区有合法产权住房。

发布日期:11月7日

地区:成都

政策核心: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政策概要:近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主要包含适用范围、房源筹集方式、项目认定、运营模式支持政策、监督管理等6个方面,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其中提出,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将自有存量住房在报经批准后,改造盘活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利用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在报经批准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将自有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报经批准后,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将整体运营并实施集中管理的租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配建自持的租赁住房等房源,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基础上,报经批准后,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以及鼓励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等具有存量土地、存量房屋的单位与其他市场主体通过合作共建的方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发布日期:11月6日

地区:青岛

政策核心:住房公积金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

政策概要:11月6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明确,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的职工家庭,可选择将原商业贷款的一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形成“商转组合”贷款,无需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余额与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差额部分。职工的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应不超过所购房屋当前评估价值的70%。

发布日期:11月9日

地区:河南许昌

政策核心:加大对省级白名单房企的金融支持力度

政策概要:近日,河南省许昌市房地产工作联席会议印发通知,出台14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明确,将加大对省级白名单房企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创新信贷产品、开辟绿色通道、降低融资成本等方式,努力满足白名单房企的合理融资需求;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对房地产企业存量融资展期,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此外还提出,将探索开展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明确地下车位(库)确权问题,实现车位产权明晰、权责明确;优化城市配套费缴纳流程,可按验收内容分楼栋缴纳部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分楼栋进行规划土地核实和不动产登记,缓解开发企业资金压力,保障购房群众权益;提升住房建设品质,提高住房建设标准,打造“好房子”样板。

发布日期:11月11日

地区:全国

政策核心: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政策概要:11月11日,倪虹在接受专访时表示,房地产亟须构建新的发展模式。在理念上,要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为重点,努力让人民群众住上好房子,要绿色、低碳、智能、安全。在体制机制上,一是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的新机制,从要素资源科学配置入手,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防止市场大起大落;再一个是,建立房屋从开发建设到维护使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包括改革开发方式、融资方式、销售方式,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等制度。在抓落实上,要实施好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三大工程”。同时,还要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此外,倪虹提醒房地产企业,“新模式下,房地产企业要有清醒的认识,现在要拼的是高质量、新科技、好服务,谁能为群众建设好房子,谁能为群众提供好服务,谁就会有市场、谁就会有发展。”

发布日期:11月9日

地区:江苏

政策核心:公积金贷款可用于购买法拍房

政策概要:近日,江苏省高院、住建厅、人行江苏省分行共同制定《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法拍房业务的实施意见》,对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业务的相关事项作出规定。公积金法拍贷业务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对江苏省内个人住房组织网络司法拍卖的活动,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其委托开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受理。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法拍房买受人,可在未付清全款前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意见》明确,人民法院、金融机构、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应加强法拍房信息数据共享,推进业务协同,提升办事效率,切实提高业务办理便捷度、精准度和数字化水平。公积金中心应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包含公积金法拍贷业务,记录其申请及办理情况等信息。

发布日期:11月10日

地区:海南

政策核心: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政策概要: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通知》明确了住房套数和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范围、住房套数核查标准,以及不予贷款情形和“存贷挂钩”政策适用情形。其中提出,住房套数核定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联网查询不动产和住建部门的住房登记记录为准,住房情况显示用途为“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已注销的除外。

发布日期:11月13日

地区:甘肃

政策核心: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政策概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主要涉及强化稳定大宗消费等六方面内容。其中提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全面落实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贯彻执行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相关政策措施,提振市场信心,最大限度释放市场活力。自2022年10月1 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坚持供需匹配的原则,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构建“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推动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发布日期:11月8日

地区:南昌

政策核心:协同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政策概要: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南昌市装配式建筑工作落实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通过建立完善部门间信息沟通、规划统筹、联审会商、协调服务、跟踪问效五项制度,形成权责一致、规范有序、相互协调、运行高效的部门联动、协同推进机制。

发布日期:11月7日

地区:泸州市

政策核心:四川省泸州市发布多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

政策概要:泸州市住建局、财政局、自规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涉及税收优惠政策、金融信贷、公积金贷款政策、盘活开发项目存量车位、鼓励团购优惠等。其中提出,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化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实行“认贷不认房”;实行首套房二套房同等最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贷款购买同一套普通自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单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相应楼栋现场施工形象进度达到1/3后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10万元。自2023年12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发布日期:11月17日

地区:全国

政策核心: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政策概要: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会议强调,各金融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对正常经营的房地产企业不惜贷、抽贷、断贷。继续用好“第二支箭”支持民营房地产企业发债融资。支持房地产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合理股权融资。要继续配合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推动行业并购重组。要积极服务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加快房地产金融供给侧改革,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发布日期:11月17日

地区:深圳

政策核心: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给予1.5%补贴

政策概要:深圳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优化空间保障和人才奖励。符合条件的新设立或新迁入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和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对购买自用办公用房,按购房价格的 1.5%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获得补贴的办公用房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对其本部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新注册或新迁入后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的30%给予补贴。对入驻经市政府认定的产业基地或金融重点楼宇的,自入驻之日起,在新注册或新迁入后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的40%给予补贴。若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价格低于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则按其实际租价为基准给予租房补贴。

发布日期:11月18日

地区:山东青岛

政策核心:持续放宽居住落户等政策

政策概要: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通知》提出进一步扩大人才落户范围、持续放宽居住落户政策、拓宽亲属投靠落户渠道、加大稳定就业落户支持力度、鼓励投资创业落户以及完善服务保障六大措施。其中提出,在城镇租赁房屋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限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在房屋租赁期间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城镇近亲属家庭户或者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发布日期:11月20日

地区:安徽亳州

政策核心:调整公积金提取政策

政策概要:近日,安徽省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办理条件为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城市无住房且租赁自住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调整无房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限额标准,具体为以家庭为单位,无论单双职工,每年度不超过15000元。职工每自然年度办理租房提取次数由每年一次提取调整为多次提取,每个月不超过一次,每次提取及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度提取限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职工需提供无房证明材料、婚姻状况证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托大数据核查真实性。

发布日期:11月20日

地区:福建泉州

政策核心:放松住房限购和限售

政策概要:福建省泉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新政,从限售、限购、住房贷款等方面入手,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探索商品房现房销售模式,推广商品房全装修交付,推动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同时,新政重新界定刚需、非刚需条件,降低参与刚需和非刚需摇号门槛,支持居民购房。新政明确,除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部分房源外,在泉州市全域新购买一手、二手住房不限购。同时,缩小限售范围、调整限售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支持改善性购房。

发布日期:11月22日

地区:深圳市

政策核心: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认定标准,调整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

政策概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认定标准的通告》,明确对普通住房标准进行优化,自2023年11月23日起执行。《通告》显示,此前规定的容积率、建筑面积、成交总价三个条件,调整为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 以上(含 1.0)、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等两个条件。同日,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发布通知,23日起调整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二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普通住房70%、非普通住房80%统一调整为40%。

发布日期:11月20日

地区:山东省高院

政策核心:坚持优先保护居住权,依法保障商品房消费者合法权益

政策概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商品房消费者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已支付全部价款,主张其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应予支持。在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情况下,商品房消费者主张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应予支持。意见提出,采取相对灵活的司法保全措施,配合做好大型房企风险化解工作。严禁超标的保全,对企业的财务账户尽量不查封冻结,保证房企的资金流和市场活跃度,维持“造血”功能。此外,依法审慎对保交楼资金采取保全执行措施,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等。

发布日期:11月20日

地区:安徽安庆

政策核心:新购居住类绿色建筑可享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

政策概要:近日,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绿色建筑的意见》。其中提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安庆市范围内星级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新建商品住房),符合安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但不得高于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符合支持多子女家庭首次购房或人才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缴存人购买安庆市范围内星级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后,再增加10万元。所购住房为一星级及以上标准的绿色建筑,且为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享受此项支持政策。商品房转为二手房交易时,不享受此项政策。

发布日期:11月22日

地区:四川自贡

政策核心: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政策概要:四川省自贡市发布《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加大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支持力度、优化购房金融支持政策、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租房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统筹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协调发展、加大商业去库存力度、探索多种安置模式、加大助企纾困力度等方面提出13条措施。其中提出,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租房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支持“商转公”贷款,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支持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组织开展团购活动,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引导房地产企业面向社会公众给予团购让利优惠。

发布日期:11月27日

地区:全国

政策核心:央行等八部门:合理满足民营房地产企业金融需求

政策概要: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其中提出,鼓励主办银行和银团贷款牵头银行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对暂时遇到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发展前景、技术有市场竞争力的民营企业,按市场化原则提前对接接续融资需求,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抓好《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银发〔2022〕254号文)等政策落实落地,保持信贷、债券等重点融资渠道稳定,合理满足民营房地产企业金融需求。

发布日期:11月27日

地区:四川

政策核心: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加快调整完善市场过热时的行政管控措施

政策概要:经四川省政府同意、由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印发实施。《措施》围绕大力促进汽车消费、强化住房家居家电消费等八个方面制定22条细化措施。在强化住房家居家电消费方面,《措施》提出加大住房供给保障。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力争“十四五”期间筹集30万套(间),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加快调整完善市场过热时的行政管控措施,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新市民、引进人才给予购房补贴。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落实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贷款利率。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持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与公积金制度试点,有序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业务。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大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推进成都等城市城中村改造。

发布日期:11月24日

地区:北京

政策核心:公积金贷款购买部分绿色建筑将获政策支持

政策概要: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并将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以上标准;新建的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民用建筑、城市副中心居住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标准;新建的超高层建筑、首都功能核心区建筑、城市副中心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个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可以给予适当政策支持,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制定。

发布日期:11月24日

地区:广东

政策核心: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和农房改造

政策概要: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共八方面27条措施。《通知》明确,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推动重点城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加快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023年新增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22万套(间)。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空闲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广州、深圳结合城中村改造规模化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指导银行机构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支持居民合理购房需求。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和农房改造。支持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允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的自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2023年新开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不少于1100个。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给予补贴,推行广州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加装电梯模式。

发布日期:11月24日

地区:长沙

政策核心:优化改善性购房政策

政策概要:长沙市住建局发布《关于优化本市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政策的通知》,明确在该市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不受首套房网签时间的限制;居民家庭名下商品住房单套面积均不足144平方米的,可购买1套改善性住房(144平方米及以上)。居民家庭既包括本市户籍家庭、非本市户籍家庭,也包括单身家庭。据悉,此前长沙市曾于 2022年5月6日规定,本市限购区域内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间隔时间,统一按满4年计算。

发布日期:11月28日

地区:陕西咸阳

政策核心:严格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从严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

政策概要:日前,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咸阳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出,严格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企业。通知明确,从严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标准,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是,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是,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并且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标准,地上7层及以下的多层建筑,工程形象进度须主体结构工程封顶;7层以上的,须达到地上规划总层数的1/3,且不得少于7层。

发布日期:11月28日

地区:全国

政策核心: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继续用好“第二支箭”支持民营房地产企业发债融资

政策概要: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组织部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举行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相关会议、文件要求,持续推动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做好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参会机构表示,要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避免简单的“垒大户”和“一刀切”行为,继续用好“第二支箭”支持民营房地产企业发债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

发布日期:11月29日

地区:天津市

政策核心: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工作

政策概要: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在天津市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在商品房销售系统中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应当确保商品房销售系统中提交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下载打印并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完全一致。买卖双方确需更改合同内容的,应当先行解除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注销备案后,再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发布日期:11月28日

地区:广东揭阳

政策核心:出台八条新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

政策概要:日前,广东省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做好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0日止。文件内容主要包括依法有序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减免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提高预售监管资金使用便捷度、稳妥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允许申办分期规划核实和验收交付、允许分阶段申办施工许可、加强商品房交易风险防控等八项内容。

发布日期:11月29日

地区:四川德阳

政策核心:应届毕业生缴存住房公积金给予补贴,购房可贷额度增加10万元

政策概要:日前,德阳市在四川省首创应届毕业生住房公积金定制支持政策。该项政策在首次缴存补贴、留德缴存补贴、贷款额度支持三方面给予支持。按照政策,毕业生与在德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且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毕业生未签订就业协议书,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每人可获得200元的首次缴存补贴。这项政策的支持对象覆盖德阳行政区域内30所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包括4所普通高校、9所高职院校、17所中等职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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