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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棚改进入建设阶段 对拒搬户进入法律程序

发布时间:2011-05-24 来源: 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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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城区棚改工作已经进入建设阶段,不少住户都盼望着棚改还房早日建成,早日搬进新家开始新生活。但由于极少数住户因个人原因不搬迁交房,阻碍了整个项目的开工建设。昨(23)日,记者从市棚改办依法推进组获悉,中心城区棚改搬迁工作已进入相关法律程序,市棚改办将会依法依规保护绝大多数群众合法利益。

 

    “前期,我们做了大量细致的宣传工作,包括公告、留置送达、公证送达、上门宣传等,尽全力使未搬迁的住户了解到棚改的法律法规以及棚改中他们的权利、义务,希望他们能够以大局为重,履行义务,早日搬迁。”推进组组长刘波告诉记者,市棚改办一直在与未搬迁住户沟通,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得到了不少住户的认同。

 

    随着棚改工作进入建设阶段,为保证绝大多数棚改住户的合法利益,帮助大家早日实现新家梦想,我市棚改搬迁工作依法启动了相关法律程序。“针对尚未签订协议的拆迁户,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拆迁人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裁决。按规定,裁决应当由收到之日起,三十日之内依法作出裁决。针对已签协议但拒绝搬迁的拆迁户,根据住户当时签订模拟拆迁协议时选定的解决争议机关,由拆迁人依据向乐山市仲裁机关提起仲裁。”刘波表示,目前无论是行政裁决还是仲裁,都已经进入了相关法律程序。

 

    据悉,除去暂不搬迁和异地安置的住户,中心城区棚改涉及的10200户住户中,需要搬迁的有5592户。截至23日,累计搬迁5010户,未搬58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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