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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暂停办理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01 来源: 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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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中心将于6月27日为公积金缴存职工进行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结转的利息将直接记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做好结息工作,我中心从6月27日起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7月1日起恢复。

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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