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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乐山新楼盘房产契税税率是4%

发布时间:2014-03-24 来源:三江都市报 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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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张女士:我近期打算在乐山城区购买一套住房,请问现在的购房契税是怎么计算的?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说他们可以帮忙***,请问这可信吗?如果是我本人去办理,我应该到哪里去缴费?
    
    乐山市地税局回复:张女士咨询的是在乐山市中心城区购买增量住房(乐山新楼盘)如何缴纳契税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相关税收法规规定,购买增量住房的业主(以下简称“购房业主”)是契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签订增量住房购买合同的当天起到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之前缴纳契税。购房业主未出具契税完税或免税凭证的,土地、房管部门将不予办理土地、房屋的权属登记手续。
 
    购房业主在办理契税缴纳事宜时,可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办理,也可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购房业主如自行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契税的,应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明、商品房交易备案合同、销售不动产发票。
 
    乐山市执行的契税税率为4%。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须同时符合3个条件: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住宅容积率1.0(含1.0)以上、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综合平均交易价格的1.4倍,下同)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符合契税减免条件的,购房业主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房管部门开具的《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乐山市中心城区税务机关办税地点: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凤凰路中段548号)二楼契税征收窗口。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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