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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未明码标价每套罚5000元

发布时间:2011-05-13 来源: 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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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12日发出通知,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对正在销售的商品房实行拉网式排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依法严惩和公开曝光。

 

  发改委支持多种排查方式,包括直接检查、下查一级、交叉检查,依靠群众举报提供线索、从售楼广告寻找线索和主动检查发现线索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集中统一行动与分散编组检查相结合,约请新闻媒体全程跟踪报道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

 

  通知指出,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的,每套处5000元罚款。对于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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