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寂静鸟”:我和前妻离婚后,根据协议,我们在婚后购买的住房归我。以前因前妻的住房公积金已经足够偿还每月房贷,所以我从没提取过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现在离婚了,住房还贷就落到了我身上,请问我该怎么去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呢?需要哪些手续?
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网友需要携带离婚证、本人身份证、离婚协议,如果是在银行贷款的,还需要携带购房合同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相关提取手续。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会做好备注,这是防止网友的前妻借该套房来提取她名下的公积金。众所周知,市民每年公积金提取额度用于还贷的,不能超过市民当年的还款额度,在此之前,该套房是以网友前妻的名义来提取公积金还贷的,如果不进行备注的话,一旦遇到其前妻假借还该套住房贷款的名义将她账户上的公积金提走,那么网友当年可能就无法提取乐山公积金用于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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