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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买房须知: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3-10-21 来源: 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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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山房产网/讯 目前,在乐山许多楼盘入会或者排号,都要缴纳一定的钱作为诚意入会费用,在大街上你是否都会看到类似“某某楼盘开启入会通道,交1万抵3万”这样的广告吧。值得注意的是,在缴纳这个入会诚意金时,一定要分清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的含义

    定金是指购房者向楼盘方在签订合同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销售方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订金的含义

    订金通常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在缴纳这一笔钱时,一定要弄清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慎重行事,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乐山房产网提供的咨询,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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