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乐山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封告全体业主书,详细阐述了自2013年以来为天和大院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历程,以及近年来因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职导致的问题。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也引发了人们对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矛盾的深思。
阳光物业在信中指出:自成立以来,阳光物业始终秉承“服务第一,业主至上”的理念,为全体业主提供物业服务。该公司不仅垫资为天和大院小区新装了监控、更换了环网柜、搭建了非机动车车棚等,还处理了房屋腰线外墙渗水等问题,尽心尽力为全体业主创造安全和谐、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
然而,近年来,由于小区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职,操作物业公司变更程序,煽动小区业主与阳光物业进行对抗,导致该公司无法按时收取物业服务费。截至2023年12月10日,物业服务费欠费601户,总欠费金额达1514485元。其中,2019年度欠费2244元,2020年度欠费25594元,2021年度欠费207015元,2022年度欠费457770元,2023年度欠费821862元。
由于欠费金额逐年攀升,公司严重亏损,经营举步维艰,已无法按期向员工支付工资,也无法垫资交纳公共区域水电费。因此,该公司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停止向供电局和自来水公司交纳公共区域水电费。这必将引发公共区域停水停电,不仅会造成电梯不能运行、二次供水无法持续、车库、楼道照明系统关闭,给全体业主尤其是高层住户带来生活不便;也会造成小区进出车辆、人脸识别系统、监控安保系统等无法正常工作,对公共财产、小区安全产生极大威胁,并最终严重损害天和大院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
对于长期欠费的业主,阳光物业还表示:正是他们的行为导致物业服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并最终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损害包括他们自身在内的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有人认为阳光物业作为管理小区的“管家”,应该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而有人则认为业主委员会的不作为和欠费行为是导致矛盾升级的主要原因。
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矛盾该如何化解呢?
小编个人认为:化解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矛盾,双方需要共同努力。首先,物业公司应该把“服务”放在第一位,严格按照服务标准向小区业主提供服务。同时,物业公司应加强与业主委员会的沟通,及时了解对方需求和意见,提高服务质量。
其次,业主委员会也应该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有一个合理和实际的期望。他们应该认识到高质量的物业服务需要相应的费用支持。只有按时缴纳物业费,才能保证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良好服务。
同时,业主也应该以理性和建设性的方式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期望。在这个过程中,双方都需要表现出一定的灵活性和妥协精神,以寻找最符合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
结尾:
化解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的矛盾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只有大家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支持,才能共同创造一个和谐、优美的小区环境。
最后 ,你对这件事有何看法?欢迎大家分享自己的观点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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