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方超)昨(9)日,乐山市召开了全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布置会议。据了解,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从6月24日起至11月30日,分为部署启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总结四个阶段。
会议现场
会议要求全市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会议指出,此次专项清查的范围包括全市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专项清查将主要检查2007年—2009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并重点检查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和其他重点专项资金。
乐山45万元
乐山32.8万元
乐山125万元
乐山130万元
乐山16万元
乐山16万元
峨眉山180万元
乐山88万元
峨眉山188万元
乐山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