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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付首付 以银行放款凭证上时间为准

发布时间:2015-03-23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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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高先生:请问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可以一次性把个人账户上的钱取完吗?在这次支取后,以后账户上又有余额我还能再次支取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首付提取只能提取截止上一年的个人账户上已结息部分,以银行放款凭证上的时间为准,半年内办理。以后市民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前部分或全额还款,可以提取账户上的公积金,建议市民在需要时可拨打相关科室热线电话0833——241797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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