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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看房价——历代人民的艰辛买房史

发布时间:2019-06-27 来源:网络 发布者: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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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买房,很多人就犯愁了:房价高,收入低,落户难,买房苦,只能望房兴叹,顺便感叹一句:“要是生活在古代就好了,古代的房子应该不会那么贵!”我笑而不语,古代的房子真的那么好买吗?

杜甫曾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许下宏愿:“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唐代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相对兴盛的朝代,而杜甫还在许愿要“大庇天下寒士”是在说明什么呢?接下来我和大家一起梳理历朝历代中国人民的艰辛买房史,聊以慰藉仍旧买不起房子的广大群众。

周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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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茹毛饮血的上古时代,先民们要不是择穴而居,要不是筑巢而卧,且因为人类的群居性特征,所以没有“房产”这个概念。更没有物物交换,货币交换产生的房地产交易。根据史料记载来看,最早涉及“房地产易换”是周朝的矩伯和裘卫,在公元前919年农历三月份,矩伯分两次把一千三百亩土地抵押给裘卫,换来了价值一百串贝壳和几件奢侈品,包括两块玉,一件鹿皮披肩,一条带花的围裙。这是目前在史料中最早出现的以物物交换的方式成交的地产买卖,考虑到周朝地广人稀,人均占地面积大,一千三百亩土地算不得是家大业大。但手工业和制造业不发达,这一百串贝壳和几件奢侈品已经算是十分珍贵了,因此裘卫用此置换一千三亩土地已经算是“高价买下”了。且在西周已经出现了“房产税”概念的萌芽,古籍《礼记·王制》中记载:“廛,市物邸舍,税其舍而不税物”。意即租用公家的店铺,不必缴营业税。东汉学者郑玄注解:“廛,市物邸舍,税其舍不税其物”,这里的“税其舍”可以理解为收取房产税。虽然具体怎样征收,古籍中并没有详细的记载,但这起码告诉我们,周朝的地价可是不便宜的,而且租用公家地产,还需要缴纳房产税呢!

汉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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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盐铁论》中的《散不足》记载,:“古者,采椽茅茨,陶桴复穴,足御寒暑、蔽风雨而已。及其后世,采椽不斫,茅茨不翦,无斫削之事,磨砻之功。大夫达棱楹,士颖首,庶人斧成木构而已。今富者井干增梁,雕文槛脩,垩憂壁饰。”说的是上古时期人们的住房非常简陋,茅屋洞穴,只是为了御寒避风雨而已。后来随着阶层的分化,不同身份的人有了不同的住宅标准。所以此时的田宅房价较之前也有了很大的攀升,西汉时的房价有多高,我们无从知晓,但按《金石萃编》卷3收录的《郑子真宅舍残碑》碑文记载,东汉时汉中城内房舍有10000钱一处的,也有25000钱一处的,还有70000钱一处的。汉代的贫富差距很大,普通小农家庭的全部身家大概是一万多钱,中等家庭即“中家”的标准大概10万钱。而富裕的大家大概是百万钱。相比起高昂的房价,购房对于普通家庭来说,仍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此时,房产税还没成为一个独立的税种,但已经开始征收。房屋与家庭的其它财产一起合并作为计税的对象。

南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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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朝代可以说是历朝历代最难以买房的年代了,最大的社会问题在于贫富差距大,据南北朝时期的史书《南齐书》记载道:“其民资不满三千者,殆将居半。”说的就是超过半数的老百姓,一年收入不过三千钱,甚至是低于这个数字的。但在洛阳大批购房的那些人,不是皇亲国戚就是豪门大族,平时吃一顿饭就是数万钱,相当于吃了半数家庭三年多的收入,大家可以脑补一下当时的贫富差距大到什么地步了。当时的房价更是高到离谱,据史书记载,南朝有个蔡廓,在开封建了一处房子,经他哥哥按市价估算,值50万钱;南朝还有个王琨,在广州买了一处房子,花130万钱;北魏建都洛阳后,许多官员在洛阳建房或购房,竟有人耗费上千万。相对于半数老百姓的年收入的三千钱,这个房价才可以真正叫做“天价”。普通老百姓想要买房,不吃不喝一直工作上百年才能买下一套房子,且当时买卖房产要立合同,交契税,东晋年间,朝廷规定凡是进行奴婢、牛马、田宅等重大交易时,当事人双方都应当立有契约文券。朝廷会根据文券上所标注金额的4%抽税入官。其中卖房者要承担3%,买房者只需承担1%,称为“估税”。不立文契的买卖行为,一旦被发现的话,一样以4%的税率收税,这叫做“散估”。谁想卖房,不仅要打破年入三千钱的经济桎梏,还要应付官府相对严苛的税务.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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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朝全盛的玄宗时期,朝廷拍卖国有房产的碑文拓片上记录:一座拥有房屋39间、占地2.9亩的大别墅,拍卖成交价只有138贯,折合13.8万文。当时洛阳斗米(约10斤)10文,唐玄宗年间1文铜钱的购买力相当于人民币3块钱,13.8万文就相当于40万元。只花40万元,就能在一线城市买一栋大别墅,这是盛唐时期的房价。而经历过安史之乱的晚唐时期,虽然房宅价格没涨多少,也只有一二十万文一套,但是由于国力衰弱,人们更加贫困无力购买房宅。《旧唐书》对唐宪宗十五年有如下一段记载:“内侍省见管高品官、自身都四千六百一十八人,除官员一千六百九十六人外,其余单贫,无屋室居止,宜每人加衣粮半分。” 就是说4618名退休高官中,只有1696人有房住,其余官员皆贫困,无法置办田宅,过着居无定所的日子。朝廷官员尚且无房可居,更不用说普通老板姓了。这也就解释了了文章开头杜甫为什么会说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样的话了。且这个时候房产税开始作为一个独立税种出现,称之为 “间架税”。中央政府开始征收“间架税”,征收一种以房屋为课税对象的财产税,又称“屋税”。其征收方法是按屋的好坏,分上屋、中屋和下屋三等,“上屋税钱二千,中税一千,下税五百”。由此可见,其纳税人是房屋的所有者,课税对象是长安城内市民的房屋,计税依据是房屋数量和质量,税率固定。而对于隐匿不报者,“敢匿一间,杖六十,赏告者钱五十缗”。这个税务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是十分沉重的,因此在实行一年之后即废除了。因在相对发达的唐代也是出现过“住房难求,环境恶劣”的困境的。

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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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经济发展是十分迅速的,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市场经济十分繁荣,但是买房依旧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在宋朝的一线城市开封,一套豪宅要5000贯。到了宋徽宗年间,苏轼的父亲苏澈买了一套房,花了足足9000贯,他当时的俸禄,一年才仅仅7贯。且他是朝廷官员,收入尚且属于社会上层。对宋朝老百姓来说,9000贯铜钱绝对是天文数字。洪迈《夷坚丙志》记载,普通的男性青年出外打工,每月能挣900文,折合不到一贯钱。《宋会要辑稿》记载,宋徽宗时朝廷雇人抄写书籍,每人每月能挣3500文,也就3贯多一点。《宋会要辑稿》记载,宋太祖时国营纺织厂“绫锦院”的熟练女工每人每月能领200斗小麦,相当于两贯铜钱。《欧阳修全集》收录了一封欧阳修写给大儿子欧阳发的信,提到欧阳修家里雇的几个男仆的工资,每人每月发给500斗大米,相当于5贯铜钱。普通的劳动者买一所普通住宅,得不吃不喝攒钱150多年;如果让“绫锦院”的熟练女工在开封买一所普通住宅,得不吃不喝攒钱将近400年;而要是一个务工农民买房就更难了,他得付出800多年的努力,才能买得起一套好房子。而且在宋朝,当政者创立了新的税收制度。宋太祖曾诏令天下:“民间典卖田宅,必须一律照契价向官府纳税。”,对典卖房产和田地的行为征收印契税,税率为4%。买了房子,税务也是一大问题,务工农民还得多干几年才行。

由此看来,从古至今,房子从来都不是说买就能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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