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购房助手/正文

购房的“四金”怎么分?缴纳时应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发布时间:2016-06-24 来源:房乐山网 发布者:六月
 
评论

(乐山房产网)买房的时候,面对开发商的各种费用,定金、订金、认筹金、意向金等等,是不是一提到就蒙圈了?在申请银行贷款的时候提到什么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等,就想知道怎么还有这么些费用?那么怎么认清购房的这些费用呢?

购房的“四金”怎么分?缴纳时应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图片来自网络)

定金: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注意:定金缴纳以后是不能够退还的,所以在缴纳的时候要注意,定金不会超过主合同标的额度的20%。

订金: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注意:订金可以退,认购协议签订前需要约定所选的房号、面积、房屋单价、总价款、交房期限等。如果一方违约,订金都要原数返还。

认筹金:认筹金一般是开发商让购房者缴纳的认筹金,用于享受优先购买权,或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

注意:认筹金无法律效应!而且有风险,所以缴纳认筹金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开发商的品质问题。

诚意金:所谓的“诚意金”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在收取“诚意金”的同时,对购房者许诺一定的优惠,刺激购房者的积极性;另外,通过收取“诚意金”,确定购房者选房的先后顺序,维护购房秩序。现在少数的开发商已经将事先收取“诚意金”作为融资的手段之一。

注意: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一说,所以在缴纳诚意金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书面协议来保证自己的权益。

除此之外,在贷款上通常会遇到四种费用:

房产评估费:房产评估费是银行在审核贷款时,对购房者抵押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而产生的费用。

抵押登记费:房屋抵押登记费是房屋贷款人到房管局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在办理时向房管局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即抵押登记费。

房屋贷款保险费:房贷保险全称“个人住房抵押综合保险”或“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是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为防范房贷风险要求贷款人必须购买的保险。此处所指“贷款”为商业银行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部分。财险公司原有的房屋损失险,是对所保房屋提供保障,如果在还贷期间,因火灾、爆炸、暴雨、台风等原因造成抵押房屋的损失,以及为抢救房屋财产所需支付的合理施救费用,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给予赔偿。

热门楼盘

网友参与评论
 
条评论
表情
点击加载更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