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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拆迁有序推进

发布时间:2011-06-21 来源:乐山日报 发布者: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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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20)日,记者从市棚改办获悉,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将从7月开始转入依法拆迁阶段,目前,依法拆迁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45个项目共涉及住户10200户,截至19日24时,已完成10142户住户的签约工作,签约率为99.4%,未签约住户为58户;应搬迁5592户,已搬迁5340户,搬迁率达95.49%,未搬迁252户。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使签约和搬迁工作整体推进良好。

   保护绝大多数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我市棚改一直坚持的原则。有序推进依法拆迁,有利于这一原则的执行。“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惠民工程,我们不能因为少数群众的漫天要价和无理纠缠,而影响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市棚改办副主任、拆迁安置指导部部长、依法推进组组长何应清表示,为更好开展工作,市棚改办专题召开了依法推进工作会,对下一步的依法推进工作进行了安排。“目前,我们已经在两个项目中选取了4户已签约但未搬迁的住户,依法向市仲裁委申请了仲裁;在两个项目中选取了两户未签约的住户向市房管局申请了行政裁决。依法拆迁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记者向市房管局副局长陈瑞寒了解到,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所有项目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即拆迁新条例)颁布前,都已依法取得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按照《条例》三十五条规定,已取得拆迁许可证的项目按原国务院相关规定执行。“这就是说,按照规定,对棚改项目未签约的被拆迁人,拆迁当事人双方都可向市房管局申请行政裁决。当事人不履行裁决书的,市房管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搬迁。”

   据悉,从7月开始,凡是被依法执行搬迁的住户将不再享受棚改各项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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