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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轻化产业园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BT建设项目施工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3-07-09 来源: 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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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犍为县经济全面发展,推进工业化与城镇化良性互动、相互促进,根据《犍为县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犍为县工业集中区轻化产业园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该项目经犍发改项目审〔2013〕6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投资人自筹。犍为县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委托犍为县紫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投资人报名申请参加本项目投资,现就有关情况及投资申请公告如下:
 
    一、招商人:犍为县紫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犍为县工业集中区轻化产业园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
 
    三、项目地点及概况:该项目位于犍为县新民镇板桥村、土坪村,交通便利,具备项目建设条件。新建3条道路3673米,配套道路路灯设施及强弱电综合管线、雨污水管沟等工程,并配套建设犍宜路泄洪沟桥梁1座,其中:1号道路第二段(K0+180-k2+671)长2491米、宽11米(8米+3米),2号道路长685米、宽14米(8米+2×3米),3号道路长497米、宽14米(8米+2×3米),犍宜路泄洪沟桥梁长20.4米,桥面净宽6.5米,全宽7.5米,1孔8米,现浇钢筋混凝土实心板桥,现浇钢筋混凝土基础及台身,分离式扩大基础;配套建设三号桥泄洪沟(按施工图要求)。道路均采用市政道路标准,道路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项目施工投资标的价247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工期
 
    1、招商范围:项目工程施工建设、管理。
 
    2、施工建设内容:项目施工投资标的价2478万元,实行总价包干。施工建设内容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包含的全部内容及工程量。
 
    3、项目建设工期:5个月。
 
    五、项目投资和回报
 
    1、年投资回报率:不高于15%。
 
    2、投资回报额:以犍为县审计局审计的结算价作为基数计算投资回报额。
 
    3、回购期限:回购期为三年,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即进入回购期,招商人按回购期分三次回购,第一次30%、第二次30%、第三次40%。第一次回购时间为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的30日之内,第二次回购时间为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后的30日之内,第三次回购时间为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年后的30日之内。
 
    4、该项目交工验收后,投资人可以参加县城区内任何一宗土地的竞买,若投资人竞得土地,缴清土地价款后,县政府可以按土地价款的70%安排招商人提前回购,并依中选回报率按月计算回报金额,不足一个月时,按一个月计算。若交工验收以前,投资人竞得土地,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投资人依法缴清土地全部价款,县政府安排招商人根据招商协议及合同的要求对工程进行回购支付。若缺陷责任期未满,则应预留结算总价的10%作为缺陷责任保证金。
 
    六、质量标准
 
    执行建设部现行标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交通部《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等相关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及以上。
 
    七、对投资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资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省外施工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4、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
 
    5、投资申请人须在招商投资评审前一天(即2013年7月23日)的下午17:00(北京时间)以前,将1000万元的投资竞选保证金交到招商人指定账户(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中选后投资竞选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投资定金,签订合同后项目投资定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施工招商总价的5%)、投资保证金(施工招商总价的10%)和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招商总价的5%),剩余部分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投资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中选投资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7日内应与招商人签订相关协议和合同,若中选投资申请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7日内不与招商人签订协议和合同,则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不退还项目投资定金。未中选投资申请人的投资竞选保证金在确定中选投资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特别约定
 
    1、工程实施过程中,凡是工程设计变更,应按相关规定,通知县审计、工管委、发改、财政、监察、财评中心等相关部门参加,形成具体方案,经县财评中心评审后,由县审计局审核,报县政府审定,由招商人按工程管理程序实施。
 
    2、变更工程量单价确定的原则:若变更项目为合同中有的项目,按合同中单价执行;若变更项目为新增项目,按县财评中心评审单价下浮15%确定单价。
 
    3、县审计局组织相关人员对该项目施工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工程量增减变更、重要材料的使用等须经审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未经审计部门审核确认的,不予进入工程结算。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5、如果政府提前回购,应扣减相应的投资收益额。
 
    6、鉴于招商人在2013年汛期到来前,已完成1、2、3号道路路基备料(砂、石)、7条穿坝体涵管安装和1座犍宜路泄洪沟桥梁建设,招商人在退还中选投资人投资保证金时对已备料(砂、石)价款(计算公式:砂、石价款=实际发生量×施工投资标的价中砂、石材料的单价)和本条叙述的已完成工程扣除相应价款。若投资人年回报率降为零,仍按本条前述计算方法扣除相应价款。
 
    九、投资人报名
 
    1、投资人于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到招商人处报名领取施工招商文件。
 
    2、投资申请人凭任意公示媒体下载的招商公告,免费领取招商文件,领取招商文件时不提供任何单位(或个人)信息和资料。投资申请人按照招商文件上的要求递交投资竞选保证金,评审开标前,审核已按照招商文件要求交纳投资竞选保证金单位的资质条件,对符合资质条件的投资申请人的投资申请文件开标后由专家组进行评审。
 
    3、招商人不提供邮购招商文件服务。
 
    十、投资评审
 
    1、递交投资申请文件时间为2013年7月24日北京时间下午13:00-14:0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资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2、评审时间及地点:2013年7月24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届时请投资人出席评审会议;评审地点是乐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4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
 
    3、投资人的投资申请文件当场开封,经评审符合招商文件要求的,按年投资回报率报价最低的投资人作为中选投资候选人。
 
    4、当投资人年投资回报率报价最低出现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同时,由最低投资回报率报价相同的投资人进行再次竞标报价,再次竞标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以此类推,直至评出第一中选投资候选人。如投资人年回报率都降为零,则以项目招商施工投资标的价作为最高限价按下浮比例最大的投资人确定为中选施工招商投资人。
 
    5、当只有一个投资人时,经评审,投资人递交的投资申请文件能满足招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且投资报价不高于招商文件要求,直接进行谈判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确定。
 
    十一、项目招商说明
 
    1、招商人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投资人可对项目进行考察,考察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3、如果政府提前回购,应扣减相应的投资收益额。
 
    十二、本公告内容如与招商文件不一致,以招商文件为准。
 
    十三、本公告在《四川日报》、《乐山日报》、中国建设招标网及犍为新闻网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招商人:犍为县紫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报名地点:犍为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犍为县玉津镇凤凰路北段1018号)。
 
    联系人:陈先生   晏女士
 
    电话:0833-4259526   13340924697
 
    邮编:614400
 
    开户单位:犍为县紫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犍为支行
 
    银行帐号:07012100000002538
 
    犍为县紫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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