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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投放4.87亿元贷款 乐山商行用好央行政策“稳增长”

发布时间:2014-06-24 来源:三江都市报 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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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现场
 
  昨(23)日上午,乐山市商业银行“运用央行支小再贷款和定向政策释放资金支持小微企业签约仪式”在乐山举行,乐山市委常委贺飚出席签约仪式。在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资金的支持下,乐山商行将在7月15日前投放4.87亿元,以实际行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乐山经济“稳增长”。 
 
  贺飚在签约仪式上指出,人民银行定向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和本次签约仪式的成功举行,既是提振乐山市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活力的“强心针”,也是促进政府各项“稳增长”政策措施发挥实效的“催化剂”。 
 
  贺飚强调,面对当前经济形势,大家一要保持发展定力,进一步强化对各类经济主体转型发展的资金要素支撑,积极应对经济增速放缓的挑战。要加大资金投放量,充分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加快打造乐山经济发展的“升级版”。要凝聚多方力量,着力形成“稳增长”工作合力,为实现追赶跨越、美丽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今年3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出台定向降低存款准备金率,下拨支小再贷款额度等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稳定地方经济增长。人行乐山中心支行按照央行相关政策,将3亿元支小再贷款投放重任交给了乐山商行。乐山商行在接到这项任务后,迅速开展工作,专门开发了“支小接力贷”产品。 
 
  借国家、央行政策之力,定向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乐山商行大幅降低适用“支小接力贷”产品的贷款利率,按“风险定价”的原则,把利率分为四个档次。月利率最低6.3‰,最高不超过8.0‰,平均利率控制在6.8‰,比乐山商行当前其他小微企业贷款的平均利率下降了4.5-2.4个百分点。仅此一项,乐山商行一年将为小微企业提供近1200万元的优惠。同时,乐山商行还和合作国有担保公司确定,对于办理“支小接力贷”产品的小微企业,不再收取贷款担保保证金,且担保费进一步优惠。贷款的发放不附加任何其它的条件,切实把政策的红利送给小微企业。严格把支小再贷款定向对小微企业发放,并将单笔贷款额度控制在500万元左右。 
 
  据介绍,在市政府“稳增长”工作的要求下,在人民银行此次支小再贷款政策与资金的支持下,乐山商行6月份已新增小微贷款投放4.8亿元。其中,支小再贷款已投放1.3亿元,本月内再投放8000万元,达到2.1亿以上。在7月15日前,乐山商行将全面完成3亿元支小再贷款的投放计划,同时将定向降低存款准备金后释放出的1.87亿元资金全部在7月15日前向小微企业、实体经济和“三农”投放。乐山商行将在6月中旬获得政策后至7月15日的一个月内,总计向小微企业新增发放贷款4.87亿元,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将这次人民银行的支持政策用好、用足、用优,用实际行动支持“稳增长”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乐山商行对于这批支小再贷款实行“1+2”的管理和发放方式,即先发放1年的贷款,如果诚实守信,则再发2年的贷款。企业获得贷款仅可用于发展生产、拓展市场等方面,还必须公开作出承诺,不得用于民间借贷等挪作他用,否则乐山商行将及时收回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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