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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是啥?城区露天工没听说有补贴

发布时间:2010-08-04 来源:不详 发布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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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江都市报讯 (实习生 杨翼)近段时间,乐山的气温攀升,城区最高温度达到36.2℃。而城区的许多建筑工地上,大多数工人仍顶着烈日,挥汗如雨地工作。按规定,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的人应享受用人单位每天发放的高温津贴。2日,记者调查了乐山城区的几家工地,却有不少露天作业的工人表示不知道还有高温津贴这回事。

  避暑

  工人错时上班

  “我们每天的工作时间是8小时,上午7:00-11:00,下午3:00-7:00。”廖师傅是乐山城区阳光广场旁一建筑工地工人。为了避开高温时段,他和工友不得不选择早上7时就开工,下午7点才下班。

  记者在施工现场看到,工人们戴着头盔,头顶着烈日,站在十几米高的钢架上,搬动着几十斤重的钢管。热浪扑面而来,工人们的衣服早已被汗水浸透,额头上,豆粒大的汗珠直往外冒。

  调查

  不知高温津贴

  采访中,不少工人表示并不知道高温津贴是什么,也不知道自己的工资里是否包含此项。建筑工人龚师傅告诉记者,自己没听说过高温津贴一事;另一名工人则表示,他曾在报纸上看到过关于高温津贴的报道,但用人单位并没有向自己发放。一名工人指了指一旁摆放的几个水瓶对记者说,公司每天要提供茶水,天气太热的时候,有时也会熬些绿豆汤来解暑。

  说法

  施行现金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参考温度要以当地的气象部门发布的温度为准,且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根据相关规定,四川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6—10元。“乐山市中区结合具体实际,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该负责人表示,发放高温津贴要用现金[NextPage]补给,不能用实物折合现金抵消补贴,用人单位拒发现金津贴也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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