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thinkall:我朋友在乐山城区购买了一套住房,从2011年交房至今,他一直未装修,也从未居住,并且人也一直不在乐山。然而,近日他接到小区物管电话,对方要求他缴交自交房之日起至今的物管费,算下来每年约1500多元。我朋友认为自己并未装修入住,并未产生任何费用,例如电梯使用,垃圾清扫等,不应当和其他入住的住户一样交同样的钱。请问这物管费该不该交?
四川齐天律师事务所回复:如果业主和物管公司之间签订了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来进行,无论业主是否入住,只要物管公司履行了自己在合同上约定的义务,那么业主就应当支付相关的物管费。